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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下行人死亡机动车方承担60%赔偿责任-凤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凤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126民初78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1月7日,刘某驾驶轿车在凤阳县G329线黄泥铺社区育苗幼儿园门前路段,与横过马路的行人孙广霞发生碰撞,造成孙广霞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安徽省凤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刘某、孙广霞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孙广霞于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3月15日在凤阳县中医院、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67天;2025年3月15日及2025年4月6日,孙广霞在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健嘉康复医院住院治疗26天,后孙广霞因抢救无效于2025年4月9日死亡。孙广霞,女,1946年8月10日出生,原告孙某甲、孙某乙、孙某丙、孙某丁系孙广霞近亲属。刘某驾驶的轿车在中国某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孙广霞治疗期间已支付18,000元的医疗费。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蚌埠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80,000元;刘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33,218.08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很多人看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着"同等责任",就以为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这是最常见的误解!本案中交警虽然认定刘某和孙广霞"同等责任",但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不是50%。为什么呢?

关键点一:同等责任不等于50%赔偿比例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的责任认定是行政责任认定,而法院判决的是民事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即使认定同等责任,考虑到行人是道路交通中的弱势群体,法院通常会适当提高机动车方的赔偿比例。本案中,法院判决机动车方承担60%,行人方承担40%,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点二:交强险是"兜底"保障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购买的保险,不管责任大小,保险公司都要在限额内先赔。本案中,交强险医疗费限额18,000元已经用完(之前已垫付),所以这次只在死亡伤残限额内赔偿18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是"无过错责任",即使行人全责,保险公司也要在限额内赔偿(只是比例会降低)。

关键点三:赔偿项目要算得明明白白

很多人在主张赔偿时容易出错:

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1. 不要被"责任认定"束缚思维:交警认定的"同等责任"不等于最终赔偿比例,机动车方通常要承担更高比例(50%-70%不等)。

  2. 保存好所有证据: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记录、交通费凭证等,这些都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

  3. 了解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护理费等都有明确计算标准,不要漫天要价,否则法院可能不支持。

  4. 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交通事故赔偿涉及多个法律环节,特别是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不懂法律而少拿赔偿。

  5. 机动车驾驶员要注意: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有限(目前死亡伤残限额180,000元),建议购买足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避免自己承担过多赔偿。

特别提醒:如果家中老人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作为家属不要因为不懂法律而轻易放弃应得的赔偿。同时,作为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购买足额保险,既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交通事故中,法律会充分考虑行人作为弱势群体的保护,但维权也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遇到纠纷,保持冷静,依法维权,才能获得公平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