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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方承担80%赔偿责任,交强险优先赔付-平顶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平顶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402民初345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月9日8时30分许,侯某驾驶小轿车沿体育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同方向刘某甲骑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甲受伤、两车损坏。交警部门认定:侯某负主要责任,刘某甲负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甲先后四次住院治疗共117天:

经司法鉴定,刘某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80天,护理期117天,营养期90天。刘某甲的总损失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215696.74元。

侯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郑州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20万元限额)和商业三者险(300万元限额)。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内垫付18000元医疗费。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郑州分公司赔偿刘某甲186705.58元(已扣除垫付的18000元);驳回刘某甲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刘某甲负担570元,侯某负担3936元。

三、遇到类似事故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当您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时,千万别慌,记住这几点关键处理方法:

第一,责任比例这样算: 机动车撞上非机动车,通常机动车方要承担70%-80%的责任。本案中法院认定侯某作为小轿车驾驶员负主要责任,承担80%赔偿,刘某甲作为电动车骑行者负次要责任,承担20%。记住:开汽车的责任一般比骑电动车重!

第二,赔偿顺序要清楚:

  1. 先用"交强险"赔——这是国家强制保险,不管谁全责都能先赔18万(本案中先赔了医疗费18000元+其他损失138740.96元)
  2. 超出部分用"商业险"按比例赔——本案超出交强险的54955.78元,保险公司按80%赔了43964.62元
  3. 保险公司不赔的部分才找肇事司机个人赔

第三,这些费用千万别漏算:

特别注意:

遇到事故这样做:

  1. 立即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关键证据!)
  2. 保留所有医疗票据、诊断证明、费用清单
  3. 住院期间记录护理人员信息
  4. 3-6个月后做伤残鉴定(太早太晚都不行)
  5. 和保险公司谈不拢,直接去法院起诉

最后提醒:很多伤者以为"我有责任就赔得少",其实交强险会先赔大部分。本案刘某甲负次要责任,仍获赔总损失的86%。遇到事故别轻易和解,该拿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