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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 委托付款书 承诺代付农民工工资后反悔,公司仍要承担连带责任-洛阳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洛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3民终454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1年6月19日,某有限公司与蒙阴某公司签订《劳务承包施工协议书》,蒙阴某公司承包沿太行高速YASG-2合同段路基工程。2022年3月1日,蒙阴某公司与洛阳某公司签订《防护班组分包施工协议》,洛阳某公司将部分劳务交由吴某班组施工。工程结束后,洛阳某公司未能及时支付吴某班组劳务费。

2024年12月25日,蒙阴某公司、洛阳某公司、吴某班组、沿太行高速公路安阳段2标项目经理部四方共同签署《关于吴某班组工资款委托付款书》,约定:洛阳某公司委托蒙阴某公司代支付吴某班组工资款61万元,于2025年1月23日全额代付给班组长吴某,吴某负责支付给其他班组人员,后续吴某班组及其成员与洛阳某公司、蒙阴某公司再无债务纠纷。委托代付资金由蒙阴某公司从洛阳某公司结算工程款中扣除。

2025年1月27日,蒙阴某公司通过公司监事王某账户向吴某转账30万元,剩余31万元至今未支付。吴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劳务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洛阳某公司向吴某支付31万元劳务款及逾期利息,蒙阴某公司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法院驳回蒙阴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通俗解释:签了"代付承诺"就别想轻易反悔

这个案子就像你朋友欠别人钱,你当着债主的面说"这钱我来还",结果还了部分后又说"其实我只是帮忙转个账",法院不会认可这种说法。蒙阴某公司以为签个"委托付款书"只是帮洛阳某公司转个账,事后发现不欠洛阳某公司钱了就可以不付,但法院认定他们其实是"加入了债务",要和洛阳某公司一起负责。

为什么蒙阴某公司要承担责任?关键看三点:

  1. 白纸黑字写清楚了:协议里写明"蒙阴某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全额代付给吴某",还说"后续吴某班组与两家公司再无债务纠纷"——这等于自己承诺"这笔钱我负责到底"。
  2. 已经实际付了钱:蒙阴某公司真金白银转了30万元,用行动证明了他们是真心想还这笔钱。
  3. 四方共同签字:不是洛阳某公司单方面委托,而是四方一起签的协议,对蒙阴某公司有法律约束力。

给农民工朋友的提醒:

给企业负责人的提醒:

总结一句话:
农民工工资是"血汗钱",企业承诺要付就得兑现。签协议时别图省事,白纸黑字写清楚责任,既保护农民工权益,也避免自己掉进法律陷阱。遇到类似问题,记住"谁签字承诺谁负责"这个原则,该付的钱别拖延,该明确的责任别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