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受伤可参照工伤标准获赔 - 开封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0291民初275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何某于2023年3月进入开封某模具制造专业学习。2024年5月15日,开封某与某甲公司签订《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协议》,约定协议期限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某甲公司将安排开封某学生5人在该公司相关岗位进行顶岗实习。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开封某应积极配合某甲公司做好善后工作。某甲公司负责实习期间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及时为实习生必要的意外、工伤、实习责任险等相关保险。
2024年5月16日,何某与开封某、某甲公司签订《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约定实习项目为顶岗学习,实习岗位为生产实习岗,实习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实习报酬为3000元。开封某为何某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2024年5月23日,何某到某甲公司进行顶岗实习。某甲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25日、2025年2月28日向何某转账774.19元、3380元、4923.55元、4130元、4580元、4059.27元、3000元、3000元、3000元,附言均为"工资"。
2024年10月19日,何某在工作过程中被重物砸伤,随后被送至开封市某甲医院进行治疗,其伤情经诊断为:左手开放性损伤并多发骨折。何某住院行手术治疗后于2024年11月2日出院,出院医嘱显示需继续换药治疗,必要时再次手术治疗。2024年12月18日,何某到开封市某乙医院住院治疗,经手术治疗后,于2025年1月2日出院。何某受伤后未再到某甲公司工作。
本案诉讼过程中,依何某申请,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开封医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对何某的伤残等级(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何某因外伤致左手部开发性损伤伴骨折,致左手中指、环指远节指骨部分缺失,致左手中指、环指远节关节功能丧失,属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X(十)级伤残。何某支出鉴定费700元、检查费142元。
法院判决:某甲公司和开封某各向何某支付58271.58元,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鉴定费和检查费。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学生在实习单位工作时受伤,可以参照工伤标准获得赔偿,不因"不是正式员工"而失去保障!很多同学以为实习不算正式工作,受伤了只能自认倒霉,但这个判决明确告诉我们:错了!
法院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于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相关费用,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由双方平均分担。"
简单说就是:你在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工作时受伤,学校和企业都得负责!如果他们之间没特别约定谁多赔谁少赔,就一人一半。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五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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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收集证据
- 保存好所有实习协议(尤其是三方协议)
- 留好工资转账记录(即使写"工资"也要保存)
- 保留所有医疗单据、诊断证明
- 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学校和单位报告,留下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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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不是劳动关系"骗了
企业可能会说:"你还是学生,不算正式员工,不享受工伤待遇"。但这个案例证明,实习生在工作时受伤,法律明确规定参照工伤标准赔偿,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
必须做对伤残鉴定
一定要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鉴定(不是普通人身损害鉴定)。这个标准对实习生更友好,赔偿金额更高。像本案中何某做的就是正确鉴定。 -
认清两个责任方
赔偿责任在学校和企业两边!别被企业忽悠"找学校赔"或被学校推给"企业负责"。这个案子中,两方各赔一半。如果他们互相推诿,可以一起告! -
保险理赔不是终点
企业可能会说"已经买了保险赔过了"。注意:保险赔不够的部分,仍由学校和企业补上。本案中企业虽然理赔了医疗费,但伤残补助等仍要全额赔。
特别提醒:
- 实习协议里如果写"自愿承担风险"之类条款,很可能无效!工伤赔偿是法定权利,不能通过协议完全免除。
- 工资记录很重要!本案中何某有连续的"工资"转账记录,成为认定实习关系的关键证据。
- 安全培训不能少!如果企业没进行安全培训或提供防护设备,责任会更大。
最后提醒各位实习生:实习不是"打白工",你的安全和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遇到问题不要慌,收集好证据,依法维权。如果学校或企业推三阻四,及时找专业律师咨询,别白白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你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