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担保人不能免责-铜鼓律师保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26民初1376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9月27日,吉某与江西某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江西某甲有限公司)、万载县某(有限合伙)(被告)、铜鼓县某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吉某出借120,000元给某甲公司,借款期限1年,被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吉某按约转账120,000元到铜鼓县某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022年7月,铜鼓县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8月该公司被立案侦查,此后未再支付本息。2023年3月16日,吉某等债权人委托法律服务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还款,但因刘某刑事案件未结,法院未立案受理。2025年3月,上栗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确认该120,000元属正常借贷。随后,某甲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吉某申报债权174,259.2元(本金120,000元+利息54,259.2元),仅获偿31,878.5元,剩余142,380.7元未清偿。2025年9月,吉某起诉被告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万载县某(有限合伙)对剩余142,380.7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5日内付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提示:担保维权关键在“抢时间”
这个案子就像借钱时找朋友当担保人——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必须在半年内找担保人要钱,否则担保人就能合法“赖掉”责任!本案胜诉的核心,就是原告在最后关头“抢”到了关键证据。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务必记住这三点:
1. 死守“6个月”底线,拖一天都可能血本无归
法律规定:如果担保合同没写保证期限,就是债务到期后6个月(比如2022年9月26日到期,必须在2023年3月26日前行动)。本案原告在3月16日提交起诉状(离截止日仅剩10天),虽因刑事案件未立案,但法院认定“不是她的错”,算她在期限内主张了权利。
→ 你该怎么做:
- 债务到期当天就拿日历倒数:第180天是最后期限!
- 别等“商量清楚”:打电话、发短信、寄书面催款函,哪怕对方说“等公司好转再还”,也要保留录音或快递单。
- 最保险做法:到期前直接去法院立案!哪怕材料不全,先交个起诉状,法院不收就拍照留证。
2. 遇到“刑事案件”别躺平,主动留痕是救命稻草
本案因担保公司实控人涉刑,原告2023年起诉被拒,但她立刻委托律师提交了起诉材料(法院虽未立案,但有签收记录)。刑事判决出来后,她马上重启诉讼,法院才认可“她尽力了”。
→ 你该怎么做:
- 公安立案≠你可以干等:第一时间去法院提交材料,要求出具《不予立案说明》(本案关键证据!)。
- 每次催款都留“铁证”:微信催款要对方回复,上门要拍现场视频,录音说清“我是XX,催XX担保的XX万元债务”。
- 千万别信口头承诺:像本案担保人说“刑案结束再处理”,结果拖到破产,差点钱全没了!
3. 主债务人破产?照样找担保人全额要钱!
某甲公司破产后,原告仅拿回18%的钱,但法院判担保人补足全部差额。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破产没清偿的部分,担保人必须兜底。
→ 你该怎么做:
- 破产程序中立刻申报债权:拿着合同、转账记录找管理人登记(像本案确认了17万多债权)。
- 破产终结≠结束:管理人出具分配方案后,马上拿着《未清偿金额证明》起诉担保人(本案原告从破产结束到起诉仅隔12天)。
- 利息别算错:破产后利息停算,但之前按合同算(本案法院按年利率15.4%支持了利息)。
最后提醒:担保维权就是和时间赛跑!本案原告差点因“等一等”丢掉14万,但靠一张2023年的起诉状签收单翻盘。下次借钱给别人当担保人前,先问自己“半年内出事我能扛住吗”;作为债权人,债务到期后第一件事——马上行动,留好证据,别让担保变成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