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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企业仍需支付环保监测运某费用-丰城律师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丰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81民初530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21日,某西青某有限公司丰城分公司(以下简称"某西青公司")与江西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某公司")签订《水质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运某合同》,约定由某西青公司为江西某公司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某服务,合同期3年(2023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年运某费87000元,合同包含COD、总镍、总铜、总铬四项监测内容。合同签订后,江西某公司一直未支付任何费用。

某西青公司主张:已按合同提供了2年运某服务(含总锌项目1年半),但江西某公司分文未付。
江西某公司抗辩:

  1. 其电镀车间长期停产,无污水排放,无需监测;
  2. 监控设备未验收备案,运某无意义;
  3. 早已告知某西青公司暂停合同,等待复产再履行。

法院查明:

  1. 自2023年8月23日起,江西某公司员工李某持续通过微信要求某西青公司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数据补传、故障排查等工作,直至2025年7月;
  2. 设备数据记录显示:COD监测数据从2024年4月10日持续记录至2025年7月1日,总镍/总铜/总铬从2023年9月7日记录至2025年7月1日,总锌从2024年1月20日记录至2025年7月1日;
  3. 江西某公司未向环保部门申请停用监测设备,也未提交停产报备获批文件;
  4. 双方对总锌项目运某时间存在争议,江西某公司仅认可半年。

判决结果

  1. 江西某公司需支付某西青公司运某费160,950元及利息(年利率3%,自2025年7月3日起算);
  2. 驳回某西青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3.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由江西某公司承担大部分。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指南

核心观点:企业停产≠可拒付环保监测费!
很多老板以为"工厂停了,污水不排了,环保监测设备就不用管了",这可是大错特错!本案的关键在于:环保监测是法律强制义务,停产企业仍需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并支付运某费。法院从三方面讲清了道理:

1. 停产不能当"免单理由",设备必须24小时在线

2. 设备未验收备案,责任在排污单位自己

3. 运某费怎么算?看服务记录≠看设备数据

给企业的特别提醒

一句话总结:工厂可以停工,但环保监测不能"放假"。签了运某合同,就得按约定付钱——别拿"停产"当挡箭牌,环保局和法院都认死理!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要求匿名化处理,案例信息源自丰城市人民法院公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