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执行无财产时未实缴出资股东应承担补充责任-万载律师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922民初218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某司与重庆某园有限公司、李某、谭某因货款纠纷,万载县法院于2023年10月16日作出调解书,确认重庆某园有限公司、李某、谭某欠原告货款138000元,约定从2023年10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5000元,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8000元。若未按约定付款,需额外支付违约金10000元,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书生效后,重庆某园有限公司等未履行付款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重庆某园有限公司、李某、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4年11月13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经查,重庆某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7日,注册资本300万元。2020年8月26日公司章程显示,由谭某(后转让给吕某)、李某、邓某三位股东设立,认缴出资分别为60万元、180万元、60万元。2021年6月25日,谭某将其60万元股权转让给吕某,股东变更为吕某、李某、邓某,各自认缴出资仍为60万元、180万元、60万元。但所有股东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期限为2050年8月1日。
邓某辩称已缴纳57.6万元,但仅提供向谭某乙个人账户的转账记录,无法证明履行了出资义务。吕某辩称不是公司股东,但公司章程明确记载其为股东。
法院判决:邓某和吕某分别在认缴出资的60万元范围内,对重庆某园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原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很多人开公司时以为:"注册资本随便写,反正不用马上出钱,公司欠债和我这个股东没关系!"但这个案子狠狠打破了这种幻想。当公司欠钱还不上,法院执行也找不到财产时,即使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还没到(比如本案中要等到2050年),也必须提前"掏腰包"还债! 这可不是吓唬人,而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加速到期"规则。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和应对方法:
1. 为什么认缴期限没到也要赔钱?
- 公司"没钱还"是导火索:本案中,重庆某园有限公司欠债13万多,法院查遍账户、房产、车辆都找不到钱,只能终结执行。这时候,公司实际上已经"病入膏肓"(法律叫"具备破产原因"),但股东们又不主动申请破产,相当于"赖着不还钱"。
- 法律给股东划了红线:根据《公司法》和最高法院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法院执行无果时,股东不能再躲在"认缴期限"后面。本案中邓某、吕某认缴了60万但一分没出,法院直接判他们现在就得在60万范围内替公司还债。
- 通俗理解:就像你找朋友借钱,朋友说"等我明年发年终奖再还",结果他天天吃喝玩乐不工作,你告到法院后发现他名下啥都没有——法官会说:"别等明年了,你现在就把能凑的钱拿出来还!"
2. 作为当事人,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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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债主(原告):
- 别在公司"执行无果"后就放弃!立刻查公司股东:
①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公司股东认缴了多少出资、是否实缴(看"股东及出资信息"栏);
② 如果股东没实际出钱(像本案所有股东转账记录都是空的),直接起诉股东,要求他们在认缴范围内还钱。 - 关键证据:法院终结执行的裁定书(证明公司真没钱)+ 公司章程(证明股东认缴金额)。
- 注意:别被"认缴期限2050年"吓退!只要公司执行不到钱,期限再远也能"提前到期"。
- 别在公司"执行无果"后就放弃!立刻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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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股东(被告):
- "已出资"必须铁证如山:邓某说交了57.6万,但钱转给了谭某乙个人账户,法院直接不认。因为出资必须打进公司对公账户,保留银行回单或验资报告。转给私人账户?等于白忙活!
- "我不是股东"不能随便赖:吕某想否认股东身份,但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白纸黑字写着她的名字,法院只认这个。想脱责?除非能证明签名是伪造的(本案中她没做到)。
- 紧急自查:如果你是公司股东,赶紧查自己:
① 是否真把钱打到公司账户?
② 工商登记信息是否准确?
别等债主找上门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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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正打算开公司:
- 认缴金额别"吹牛":很多人觉得"注册资本写1000万显得公司牛",但真到公司破产,你可能要提前掏钱。建议量力而行,比如小本生意写10万-50万更稳妥。
- 出资要"真金白银":即使认缴,也尽量在公司成立时实缴一部分(比如20%),保留转账凭证。这既是保护公司信用,也是保护你自己。
最后提醒:公司"有限责任"不是万能护身符!股东想全身而退,必须做到两点:要么公司有足够财产还债,要么自己老老实实把认缴的钱交到位。否则,当公司变成"空壳"时,债主随时能穿透公司,直接找你个人要钱。做生意讲诚信,出资别耍滑——这是法律给所有人的硬道理。
(注:以上分析基于真实判例,具体案件请结合自身证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