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货款拖欠拒不支付法院判决全额赔偿-吉安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吉安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1民初385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从原告处购买有机肥,双方于2023年3月10日结算确认:原告向被告运送有机肥356.75吨(每吨680元),总货款242590元。截至当日,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74752.5元。原告多次催款,被告虽承诺支付但一直未付。
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74752.5元,并从2023年3月10日起按年利率5.175%支付逾期违约金(算到实际付清为止),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2109元。

三、遇到类似货款拖欠怎么办?3个关键提醒
很多做生意的朋友以为“对方口头答应付款就稳了”,但本案清楚说明:白纸黑字的证据+及时行动,才能把欠款要回来!如果你也遇到货款被拖欠,记住这3点:

1. 送货单、对账单就是你的“钱袋子”,丢了就难追
本案原告能赢,核心是保存了2样东西:

2. 催款不能光靠“等”,拖过3年可能血本无归
原告从2023年3月拖欠到起诉(约28个月),法院仍支持违约金,但法律只保护3年内的欠款
⚠️ 提醒:

3. 对方玩“消失”别慌,不出庭反而更好赢
本案被告收到法院传票仍不露面,结果直接败诉!很多人怕打官司麻烦,但: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人总顾虑“打官司伤和气”,但本案被告连法院传票都躲,说明早没合作诚意。欠钱不还的不是朋友,是老赖! 留好证据、及时行动,你的钱才不会打水漂。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

(注:文中公司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如“吉安某有限公司”;人名如吴某、曾某等均已脱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