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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中卖方必须保留买方签字凭证才能成功追讨欠款-吉安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吉安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821民初315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因承建工程项目所需,陆续在原告处购买建材。2017年5月9日和2018年11月3日,被告先后在原告处购买建材,应支付货款58297.8元和35462元,共计93759.8元。此后,被告仅在2018年11月24日、2019年2月3日、2020年9月30日、2021年2月10日陆续向原告支付货款23700元、10000元、10000元、20000元,共计63700元,尚欠货款30059.8元。

法院判决:被告刘某需在7日内支付原告杨某货款30059.8元及逾期利息(从2025年8月28日起按年利率4.5%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15元,由原告杨某负担1239元,被告刘某负担276元。

三、核心观点提示:三招教你轻松避免货款打水漂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大教训:卖方光有“我记得”“他欠我钱”可不行,必须拿出白纸黑字的证据! 杨某为什么只追回3万多元?就因为他拿不出关键凭证。咱们普通人做买卖,记住这三点,再也不怕“货给了,钱跑了”:

  1. 送货单必须让对方签字!像收快递一样要“签收”
    杨某败诉的关键是:他声称被告付的6万多是其他项目的货款,但拿不出有被告签名的送货单证明。法院只认“有签字的单子”,他补交的2张单子全是自己写的,被告不认,法院直接不采信。
    ✓ 你的行动指南: 每次送货,务必让买家在送货单上亲笔签名。哪怕对方说“下次一起付”,也得坚持签单。手机拍照留证也行,但最好让对方写“货已收,金额XXX元,刘某”——这比口头承诺强一百倍!

  2. 收钱时要写明“这笔钱付哪个项目”
    被告分4次付了6万多,但杨某说“2018年付的是A项目,2020年付的是B项目”。问题来了:转账记录没写用途,法院只能按时间顺序默认先付老账。结果9万多元的欠款,硬是被抵掉了大半。
    ✓ 你的行动指南: 收款时让对方备注“付XX项目货款”,或者自己写张收条让对方签字:“今收到刘某支付某乙项目货款1万元”。微信转账也一样,备注栏别空着!

  3. 拖欠太久再要利息?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日起算
    杨某想从2017年开始算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从他告上法院那天(2025年8月28日)起算。为啥?因为买卖时没约定利息,法律默认“你不催,我不急”,拖再久也只能从告状那天开始算钱。
    ✓ 你的行动指南: 如果对方拖款,先发个书面催款通知(微信、短信都算),写明“请X月X日前付清,否则按年利率X%收利息”。这样下次打官司,利息就能从催款日算起,别等拖成“陈年老账”才行动!

最后唠一句: 做生意讲人情,但留证据是保命符。下次送货前花2分钟让对方签个字,省得将来花2万元请律师打官司——这笔账,咱们普通人得会算!遇到纠纷别慌,先翻翻送货单、转账记录,证据齐全了,钱才真正攥在自己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