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后总包方仍需支付分包工程款-瑞金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81民初236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6年8月25日,被告江西某建有限公司(承包方)与案外人瑞金某甲公司(发包方)就瑞金市宿舍楼#楼工程施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年1月,案外人瑞金某公司(甲方)、江西某建有限公司(乙方)、某丁公司(丙方)签订《瑞金市宿舍楼#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丙方负责工程项目的资金收付(包括税款、材料款、民工工资等)。
某丁公司的股东有江西某建有限公司、谢某山、谢某欣,另设监事曾某星。
2017年1月24日,江西某建有限公司与张某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约定张某勇作为瑞金市宿舍楼#工程的实际施工人,江西某建有限公司按工程中标总价的1.5%收取管理费。张某勇委托谢某山作为现场管理人员。
2017年6月5日,原告瑞金某玻有限公司(乙方)与被告江西某建有限公司(甲方)签订《铝合金施工合同》,约定甲方将"瑞金七中宿舍楼铝合金门窗7、9、11#楼"交与乙方施工,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单价为铝合金平开窗245元每平方,铝合金推开门265元每平方。
2020年3月18日,瑞金某玻有限公司与谢某山对工程进行结算并制作《工程结算单》,确认总工程款为356778元,谢某山在"项目负责人"处签字,曾某星在"技术负责人"处签字。
2020年7月1日,被告江西某建有限公司(甲方)、案外人李某生(乙方)、原告瑞金某玻有限公司(丙方)签订《协议书》,三方同意被告尚欠工程款206778元,被告应于2020年8月1日前支付5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156778元。甲方处有谢某山的签字和江西某建有限公司的印文。
瑞金市宿舍楼#楼工程经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确认工程于2020年12月17日竣工。
瑞金某玻有限公司因未收到《协议书》中约定的款项,故提起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江西某建有限公司需向瑞金某玻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06778元及自2021年1月18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建议
核心观点:即使总包方把整个工程违法转包给他人,只要分包方完成了合格工程,且有合理理由相信是与总包方直接签订的合同,总包方仍要支付工程款,不能以"工程已转包"为由推卸责任。
遇到类似工程款纠纷,你应该这样做:
1. 作为包工头或分包方:留好"身份证明"
- 签合同时,一定要确认对方有没有盖总包公司的公章。就像本案中,虽然总包方说没签过合同,但鉴定发现合同上的章和工程验收报告上的章是一样的,法院就认定了合同有效。
- 施工过程中,保留好所有能证明你干活的证据:现场照片、验收单、结算单(最好有对方负责人签字)、工程量确认单等。本案中谢某山作为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的结算单,成为关键证据。
- 如果总包方说"工程是别人在做,找他要钱",别轻易相信!先查清楚对方是否真是总包方派来的(比如通过工商信息查他是不是项目公司股东,本案中谢某山就是某丁公司股东)。
2. 作为总包公司:管好"公章"和"人"
- 别以为把工程转包给"实际施工人"就能当"甩手掌柜"。本案中总包方把工程转给非员工的张某勇,违反法律规定,法院认定转包无效,但总包方仍要对分包方负责。
- 严格管理公司印章,不同项目最好用不同编号的章,并做好登记。本案中总包方有多枚不同印章,导致法院难以认定哪些是"真章"。
- 如果委托他人管理项目,一定要书面明确权限,避免他人以公司名义随意签合同。本案中谢某山虽是张某勇委托的,但因他同时是项目关联公司股东,法院认定分包方有理由相信他是代表总包方。
3. 遇到拖欠工程款:三步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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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核对合同和证据
先看合同是谁签的、盖的什么章。如果像本案一样有总包方公章,基本就能锁定责任主体。没有公章的话,要收集能证明对方"代表总包方"的证据,比如工作证、项目任命书、以往付款记录等。 -
第二步:确认工程是否合格
即使合同因违法转包被认定无效(像本案),只要工程验收合格,你依然能要回工程款。所以务必保存好竣工验收报告、监理签字文件等质量证明。 -
第三步:及时主张权利
本案中分包方在工程验收后一年多就起诉了,没超过3年诉讼时效。记住:工程款纠纷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从你知道被欠款那天算起。拖延越久,证据越难收集,胜诉可能性越低。
特别提醒:
建设工程领域容易出现"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情况,但法律明确规定总包方不能把整个工程转包给别人。如果你是实际干活的包工头,遇到总包方推脱责任,可以主张"表见代理"——即你有合理理由相信是和总包方直接交易(如对方使用总包方公章、在总包方项目部办公等)。此时,即使合同无效,总包方也得先付工程款,再去找实际施工人追偿。
最后,签订合同时最好找专业律师把关,避免掉入"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等陷阱。发生纠纷后,别光靠口头催讨,及时发书面催款函并保留邮寄凭证,必要时尽快起诉,别等到对方公司跑路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