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宁都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30民初403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8日21时20分许,温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宁都县某镇某村路段时,与黎某驾驶的普通摩托车(后载谢某)发生碰撞,造成黎某、谢某受伤及车辆受损。2024年9月20日,宁都县交警部门认定温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谢某及黎某不负事故责任。黎某受伤后,先后三次在宁都县某医院住院治疗:第一次住院20天,诊断为右手第3掌骨粉碎性骨折等,花费医疗费14719.43元;第二次住院11天,诊断为右指关节僵硬等,花费2051.56元;第三次住院7天拆除内固定,花费4489.94元,另加门诊费241.28元。2025年3月29日,宁都某司法鉴定中心评定黎某构成十级伤残,花费鉴定费700元。诉讼中,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7月30日赣州某司法鉴定中心仍评定为十级伤残。黎某的被扶养人包括14周岁女儿、70周岁父亲和68周岁母亲。
温某驾驶的车辆在某财险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后,某财险垫付医疗费18000元,温某垫付500元。
法院判决:某财险在保险范围内赔付黎某177633.21元;温某赔付黎某200元;驳回黎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全责方必须"赔到底",但普通人维权要抓住三个关键点——责任认定是"命根子"、损失计算要"算细账"、保险赔付是"主力军"。
很多老百姓遇到车祸后容易犯两个错误:一是觉得"对方全责就高枕无忧",结果漏掉关键证据;二是盲目相信保险公司"我们按标准赔",最后少拿几万元。这个案子特别典型:
第一,交警责任认定书就是"金钥匙",必须当天拿!
本案温某负全责的认定,直接决定了所有损失都要他承担。现实中常见两种陷阱:①私了时对方说"我全责"但没写书面材料,事后反悔;②交警认定书没写清楚细节,保险公司钻空子。提醒您: 赶紧报警!拿到认定书前别离开现场,手机拍下对方车牌、驾驶证照片。如果认定书有疑问,3天内必须书面申请复核(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救命时间窗)。
第二,医疗费之外的"隐藏损失"最容易漏算,必须逐项核对!
黎某最初要22万,法院只支持19.6万,主要因为:
- 误工费:他主张150天,法院只认125天(算到第二次出院后30天+第三次住院及休养期)。关键证据是他提供了工资流水和停发证明,法院按330元/天算。如果您没工作,别傻乎乎说"我没收入",农村户口按农林牧渔业标准(约130元/天),城镇户口按社平工资(江西约220元/天)照样能赔!
- 被扶养人生活费:他父母养老金要扣减?法院明确说不用! 但必须提供村委会的亲属证明(本案就靠这份证明多拿了2万多元)。
- 伤残鉴定:自己先做鉴定很重要!保险公司虽然能重鉴,但本案重鉴没改变结果,700元鉴定费就由保险公司买单了。
第三,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但300万商业险基本够赔!
某财险想砍掉黎某的误工费和护理费,但法院用住院记录+医嘱"注意休息"撑住了诉求。特别注意:
① 医疗费超过1.8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商业险照样赔(本案2.15万医疗费全报销);
② 鉴定费、诉讼费虽然保险合同说不赔,但必须由全责司机出(温某倒贴200元+2318元诉讼费);
③ 精神抚慰金5000元法院直接支持了,这是对伤残的"心理补偿",不用看对方态度。
给您的行动指南:
1️⃣ 事故现场三件事
✓ 拍全景照片(包括刹车痕、散落物)
✓ 记下对方车牌+保单号(交强险标志在前挡风玻璃)
✓ 说清楚"我要报警",拒绝"私了"口头承诺
2️⃣ 治疗期间两本账
✓ 医疗票据:连97元交通费发票都要留(法院认了)
✓ 误工证明:哪怕打零工,找雇主写收入证明+微信转账记录
3️⃣ 起诉前必查项
✓ 伤情稳定后做伤残鉴定(骨折一般3-6个月)
✓ 用《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自己算一遍(2024年城镇居民收入47514元/年)
✓ 重点核对:误工期(医嘱写"休息"多少天就按多少天)、护理期(住院天数×130元)、被扶养人年龄(孩子按周岁,父母按身份证)
记住:法院判决不是"讨价还价",而是严格按证据清单来。本案黎某多要的2万多元被驳回,就因为没提供女儿学籍证明(14岁按4年算,但需证明在读)。伤得越重越要冷静——您少留一张发票,保险公司就少赔一笔钱! 遇到推诿时直接说"我保留起诉权利",往往比哭闹更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