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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备租赁中春节免租条款必须遵守,分公司欠款总公司要共担责任-宁都律师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宁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30民初357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事实经过
2023年3月15日,宁都某乙有限公司(原告)与浙江某甲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被告)签订《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

2023年3月20日,被告员工杜某签发《设备启用单》,确认设备启租。2024年6月30日,被告出具《告知函》,称项目停工,租赁截止至当日。设备实际租赁期15个月(含2024年春节),但设备未实际拆除退场。
被告仅支付20,000元,原告已开具167,500元发票。原告主张被告欠付租金及进出场费229,000元;被告抗辩:

  1. 应扣除春节15天租费7,500元;
  2. 设备未拆除,剩余50%进出场费(12,000元)不应支付;
  3. 因原告未足额开票,不构成逾期付款。

法院判决结果

  1. 两被告共同支付原告租金190,000元、进出场及安拆费18,000元,合计208,000元;
  2. 以147,5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35%支付自2024年7月1日起的逾期付款利息;
  3. 案件受理费4,773元由被告承担。

三、普通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教训与实操建议

核心教训:合同白纸黑字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

本案看似是"欠钱不还"的简单纠纷,实则暴露了建筑设备租赁中的四大"隐形陷阱"。普通人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细节,最后吃大亏。以下建议帮你避开这些坑:

1. 春节免租期?合同写清楚就必须执行!

2. 设备没拆完?进出场费也能要回大半!

3. 开发票=能要钱的"钥匙",但已开部分必须付!

4. 和分公司签合同?不怕!总公司兜底!

最后给普通人的3条救命锦囊

  1. 合同不抠字眼=埋雷
    花50元请律师审合同,比花5万元打官司划算!重点看:

    • 租期起止如何计算?(本案靠《启用单》《告知函》定时间)
    • 费用是否含税?发票谁开?
    • 特殊情形(如停工、春节)如何处理?
  2. 证据比良心可靠

    • 微信聊天记录:别删!直接录屏存证;
    • 付款凭证:备注"塔吊租金XX月";
    • 设备状态:每月拍现场照片,发给对方确认。
  3. 欠钱不还?别等!
    本案原告从2024年7月催款,2025年8月起诉,避免了损失扩大。记住:

    拖欠超3个月→发书面催款函(邮寄+微信)→
    拖欠超6个月→直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

建筑工地上的生意,最怕"讲人情不讲合同"。这次宁都法院的判决再次证明:签合同时多花1小时较真,能省下1年官司时间。遇到纠纷别慌,收集好合同、付款记录、沟通证据,普通人也能在法庭上赢回来!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隐私已隐去个人信息。法律问题需结合个案分析,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