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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没签欠条也要一起还钱-安义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安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123民初210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判决书法院认定部分整理):
雷某、孙某是连襟关系,两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合伙经营“某门窗”期间,2022年到2023年多次向徐某购买玻璃。2024年3月7日,经双方结算,雷某向徐某出具欠条,确认欠货款16万元,约定2025年3月7日前付清;如果逾期,按年利率24%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追款产生的律师费。之后,徐某多次催款: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雷某和孙某一起还16万元欠款,从2025年3月8日起按月利率1%(每月1600元)付利息;雷某个人另付律师费5100元。孙某不用付律师费,但必须和雷某共同还货款和利息。

三、遇到类似欠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核心观点:口头合伙也算数!微信聊天能当“铁证”,没签字的合伙人照样要还钱。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孙某没在欠条上签字,却和雷某一起被判还钱。为什么?因为法院从微信聊天里看出——孙某和雷某是“搭伙做生意”的合伙人!比如:

给你的3条实用建议(照着做,不怕老板跑路)

  1. 聊天记录千万别删!微信就是“电子借条”
    很多人觉得“只有白纸黑字才作数”,但法院现在认微信记录。像本案中,孙某一句“内部沟通一下”就坐实了合伙关系。所以:

    • 催款时让对方明确说“我和XX一起欠钱”(比如问“这钱你和雷总怎么分?”);
    • 保留所有下单、催货、付款截图(像孙某催“加急处理”“插个队”也能当证据);
    • 发语音不如打字——文字记录更易被法院采信。
  2. 确认“谁在和你做生意”,别被“皮包公司”坑
    孙某辩称“货是公司卖的,徐某没资格要钱”,但法院没信,因为:

    • 徐某虽然当过广西某钢化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但卖玻璃是个人行为(公司交易应有公章合同);
    • 关键点:如果你是小老板,交易时直接和对方签合同,写清“我是XX公司员工”或“我个人卖货”;
    • 如果对方用公司名义,但私下让你找个人要钱(比如本案雷某打个人欠条),立刻要求公司盖章确认,否则像徐某这样——个人起诉也能赢!
  3. 合伙人“玩失踪”?这样追债更高效
    雷某没出庭,但孙某也没逃掉。因为:

    • 法院说:只要证明合伙关系,可以只告一个人(徐某告俩人,法院就判俩人一起还);
    • 你的操作
      • 第一步:先收集合伙证据(比如共同接单的聊天、一起付钱的记录);
      • 第二步:催款时指定“我和XX合伙,这钱你俩商量”;
      • 第三步:如果一人还钱,让他打款备注“代合伙人还款”,避免另一人赖账。

        附注:违约金别写太高!本案欠条约24%年利率,但徐某只要求1%月利率(12%年利率),法院才支持。普通人追债,违约金别超LPR(现在约3.45%)的4倍,否则法院会砍。

最后提醒:生意场上没有“铁哥们”,只有“铁证据”。今天你帮对方“插个队”“缓一缓”,明天可能就要自己掏腰包还债。从下单到付款,每一步留痕,才是保护钱袋子的硬道理!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例分析,具体纠纷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