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全额赔偿,未系安全带不减责-安义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安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123民初127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7月4日中午12点06分,王某驾驶赣A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S218省道由西往东行驶,到154KM+792M处时,越过黄虚线借用对向车道超车,遇袁某仁驾驶的赣AQ号小型客车(搭乘高某环、万某、万小某、张某)由东向西驶来。王某未及时驶回原车道,导致两车车头在道路北侧发生正面碰撞,造成袁某仁、高某环、万某、万小某、张某、王某受伤,两车受损。公安机关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人无责任。
事故后,万某(父亲)到安义县某医院、南昌大学某附属医院检查,花医疗费2062元。万小某(儿子)当天被送医,后住院7天,诊断为肋骨骨折、肺挫伤等,花医疗费11053.28元。经鉴定,万小某肋骨损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车辆在南昌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额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万小某女儿万小萱(5岁)、儿子万小澄(2岁)需抚养,但父母均未到退休年龄且无证据证明无收入来源。

判决结果

  1. 南昌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万某2514.84元(含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万小某150787.82元(含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
  2. 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万小某13127.88元(剩余医疗费等);
  3. 驳回其他请求(如万小某父母的抚养费)。

三、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很典型:两车相撞,伤者没系安全带,但法院仍判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很多老百姓以为“没系安全带就要自己担责”,其实不然!作为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下次遇到事故别吃哑巴亏:

第一,事故责任看认定书,不是看“谁没系安全带”
保险公司辩称“乘客没系安全带导致伤情加重,要少赔20%”,但法院没采纳。为啥?因为交警认定书白纸黑字写明“王某全责”,且没提“没系安全带是事故原因”。法律上,只有没系安全带直接导致伤情扩大(比如原本轻伤因没系安全带变重伤),才可能减责。本案中,两车正面碰撞本身就很危险,系不系安全带对结果影响不大,所以全赔!
你该怎么做

第二,保险赔偿有顺序:交强险先赔,不够再找商业险
本案中,南昌某保险公司先用交强险(保额固定)赔了15万多元,剩下的1万多元用商业险赔。为啥不赔万小某父母的抚养费?因为法律只支持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老人的抚养费。万小某父母才50岁左右,没退休也没证据证明不能干活,所以法院不支持。
你该怎么做

第三,误工费、医疗费这些“小钱”,证据不全也能按平均工资算
万某昌(父亲)没工作证明,保险公司说“公职人员没误工损失”,但法院还是按江西服务业平均工资赔了误工费。为啥?法律明文规定:如果你拿不出工资流水,就参照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算!万小某的误工期,法院结合医嘱“注意休息”判了38天,很合理。
你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

  1. 别学王某云:作为司机,事故后躲着不出庭,结果自己要背诉讼费(本案王某云承担3400多元)。
  2. 小伤也别忍:万某昌只检查没住院,但法院支持了交通费、误工费,2000多元也是钱!
  3. 最怕啥?——丢票据!医疗发票、交通打车记录、孩子出生证,手机拍个照存好,原件锁保险柜。

交通事故赔偿没那么玄乎:责任认定书是“金标准”,保险是“钱袋子”,证据是“护身符”。遇到纠纷别被保险公司忽悠,该要的每一分都值得争取。如果伤情较重(比如本案肋骨骨折),建议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时间就是赔偿额,拖久了证据可能失效!

(注: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企业名已按规范隐去,细节可查裁判文书网案号(2025)赣0123民初12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