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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地后发现出租人无权处分土地怎么办?-抚州临川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抚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02民初714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3月17日,原告游某、李某想在抚州市临川区荣山镇搞规模化养猪场,便和被告李某、吴某签了一份《规模化养殖用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把临川区荣山镇天泉村石桥下组450亩山地租给原告,租期38年(2017年3月18日到2055年3月17日),每亩每年30元,总租金51.3万元。签合同当天先付41.3万元,剩下10万元等山权证办妥后3天内付清。被告还保证这块地和别人没纠纷,他们原来的债务和原告无关。合同签好后,原告当天就转账给了被告41.3万元,被告也开了收据。

但后来原告多次催被告办山权证,被告一直没办下来。原告问了才知道,这块地根本不是被告的!原来,450亩山地其实是天泉村石桥下组集体所有,登记在村民李某、吴某、郭某等人名下(2005年国家林业部门统一发过新证,旧证失效了)。被告吴某只和村小组签过一份135亩的承包合同,其他地根本没权利出租。原告直到2025年打官司时,才通过法院调查令去查清楚: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本没有被告名下的林权记录。原告这8年多没用过这块地,因为没山权证,办不了养猪场的经营许可、环评等手续。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合同从2025年8月21日起解除(就是被告收到起诉书那天);
  2. 被告退还原告29.92万元租金+利息(按年利率3%从2025年8月14日算起);
  3. 原告其他要求(比如退全款41.3万元)法院不支持。

三、核心观点:租地前一定要查清土地"身份",否则损失可能自己担!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出租人没土地权利,承租人可以解约退钱,但别拖太久,更别以为能拿回全部租金! 很多人觉得"交了钱地就是我的",结果像原告一样被坑了8年才维权,反而少退了11万多。下面用大白话告诉你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第一步:签合同前必须"验明正身",别信口头保证!

第二步:发现问题马上行动,拖越久亏越多!

第三步:退钱别想"全拿回",法院按实际使用期算账!

最后提醒:土地纠纷别私了!这个案子被告说"你找村小组转租就行",但法院明确:原告只能找签约的被告维权。记住三个关键点:

  1. 查证在前(不查证=埋雷);
  2. 行动要快(1年内起诉);
  3. 合同要细(写清"无证不计租")。

下次租地前,花2小时跑趟不动产登记中心,能省你几十万!如果已经遇到类似问题,别等对方"良心发现",马上收集付款记录、合同、催办证证据,向专业律师咨询(注意:要找熟悉土地纠纷的,别信"包赢"承诺)。

注:本文根据真实判决改编,人名、村名已做模糊处理。土地政策各地有差异,具体操作请以当地部门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