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代偿后可向债务人全额追讨欠款-抚州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赣1002民初603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5月6日,郑某通过手机银行向中国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申请“裕农快贷”业务,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额度15万元,期限一年(2022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6日),年利率4.25%。郑某向抚州某有限公司出具《同意函》,同意该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并承诺:如发生代偿,需自代偿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罚息标准(即年利率4.25%上浮50%)向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占用成本。贷款到期后,郑某未还款。2023年7月3日,抚州某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向银行代偿了借款本金12万元和利息5091.79元,合计125091.79元。此后,郑某一直未偿还代偿款,抚州某有限公司遂起诉要求郑某支付代偿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郑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抚州某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125091.79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3年7月3日起按年利率6.38%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你给别人担保借钱,如果对方不还,你帮他还了,法律绝对支持你去全额讨回来! 别被“法条”吓住,记住三点,就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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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前:一定要看清“同意函”写啥
郑某的《同意函》里白纸黑字写明:“代偿后要按合同利率付利息”。结果法院就按这个判了利息(6.38%)。现实中,很多人糊里糊涂点“同意”,结果代偿后才发现只能追回本金,利息一分没有。建议: 签担保文件前,用手机拍下全文,重点看“代偿后怎么办”这句——必须明确写清能追回本金+利息+罚息,否则别签字! -
代偿后:立刻行动,拖越久越被动
抚州某公司一发现郑某逾期,马上在90天内完成代偿(银行扣款当天就算数),这才保住追偿权。如果拖过90天,法院可能不认!普通人操作:- 作为担保人:银行一扣你款,马上留凭证(截图、回单),3天内发微信/短信给借钱人:“我已代你还XX元,按约定要收利息,3天内还清否则起诉”。
- 作为债务人(欠钱方):哪怕暂时没钱,也要主动联系担保人商量分期,否则对方一告一个准,你还要倒贴诉讼费+加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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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起诉了别躲,躲了等于自动输
郑某全程不露面、不答辩,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现实中,总有人觉得“不接传票就没事”,大错特错!关键提醒:- 收到法院传票,哪怕欠钱是真的,也要去开庭说一句“我最近困难,能不能缓两个月?”——法官可能调解分期,但躲着不开庭,100%败诉还多付30%费用!
- 如果真还不上,立刻收集失业证明、病历等困难证据,开庭时交给法官,至少能争取少算点利息。
最后划重点: 担保不是“帮朋友”,是“签责任”。下次有人找你担保,先问他:“银行合同第X条写了代偿后要算罚息,你认不认?”对方敢拍胸脯说“认”,你再考虑帮;要是支支吾吾,赶紧摆手走人!记住:法律永远站理直气壮的那一方,但前提是——你得留好证据、及时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