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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有效,公司不得以未盖章为由拒付工程款-抚州律师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抚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民终1473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抚州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田某与江西某甲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日签订《铝合金/塑钢门窗生产制作劳务分包合同》,由田某负责抚州当代城MOMA项目、抚州当代阅项目的门窗制作及加工保护。合同约定工程按25元/㎡计算价款,完工验收后分阶段付款。2023年8月16日,双方签订《塑钢门窗制作结算汇总表》,确认某甲公司欠付田某班组劳务费用301,821.5元。2023年10月18日,某甲公司向田某出具《工作联系函》,要求田某继续完成工作,函中提到"塑钢车间经理李某多次打电话和微信通知你班组人员到位生产"。2024年2月4日,某甲公司支付150,000元后,剩余151,821.5元未付。田某起诉后,某甲公司以"结算单无公章、签字人已离职"等理由拒绝付款。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江西某甲有限公司向田某支付劳务款151,821.5元及逾期利息(按LPR标准自2023年8月16日起计算),二审驳回某甲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三个关键点要牢记!

1. 别被"必须盖章"吓退!签字人身份才是重点

很多包工头遇到公司说"结算单没盖公章无效"就慌了。但本案告诉你:只要签字人是公司授权人员,即使没盖章也有效

你该怎么做?

2. 公司说"已付超款"?要他一笔一笔对清楚!

某甲公司二审突然说"已付152万,远超欠款",结果被法院打脸——混在一起的钱不算数

你该怎么做?

3. 结算后老板玩失踪?三招逼他认账!

田某最聪明的做法:用公司的"小动作"反将一军

你该怎么做?

一句话总结

签字人身份+公司后续行为=有效结算! 别被公司吓唬住,保留好工作痕迹、付款记录、沟通证据,哪怕没公章也能打赢官司。遇到拖欠工程款,先对账、再发函、最后走法律程序,三步走稳赢!

提示:本案中田某赢在"证据闭环"——结算单有职务签字+公司联系函佐证身份+部分付款默认金额。下次签合同时,记得加上一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即视为公司确认",省去90%的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