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公司拖走您的车辆且无法返还,即使您欠款也可能不用还-鹰潭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赣06民终39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2月25日,汪某为购买保时捷汽车(车价98万元),与浙江某甲公司签订《信用卡透支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浙江某甲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汪某需支付担保服务费102129元,并分36期还款。同日,汪某与中国某银行天津某区分签订贷款合同,透支670600元用于购车,以该车辆作为抵押担保,并于2024年1月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后来汪某未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浙江某甲公司作为担保人替她向银行代偿了107011.81元。浙江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汪某偿还垫付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并对车辆拍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但关键事实是:汪某的车辆于2024年5月因贷款逾期被他人拖走,至今下落不明。汪某主张是浙江某甲公司或其关联方拖走车辆并产生违章,而浙江某甲公司否认拖车行为。
一审法院判决汪某需偿还代偿款及违约金,并允许浙江某甲公司对车辆拍卖款优先受偿。汪某上诉后,二审法院查明:车辆确被拖走且无法返还,拖车主体与浙江某甲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同时浙江某甲公司收取贷款金额20%的担保费(12.5万余元)并约定年化24%的违约金,明显抬高融资成本。
最终判决结果: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直接驳回浙江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汪某无需偿还任何款项。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车被拖走别慌,这样操作能避免“人财两空”!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如果担保公司或其关联方私自拖走您的抵押车辆且拒不返还,即使您欠银行贷款,法院也可能判您不用还担保公司的钱! 为什么?因为担保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若他们导致您“车财两空”(车没了+还要还钱),就违背了担保的初衷,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套路贷”行为。
遇到类似纠纷,您该怎么做?记住这5点保命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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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拖走?立刻固定“拖车证据”!
案例中汪某赢在保存了微信聊天记录(对方索要“3万拖车费、10万保证金”)、违章通知等证据。如果您发现车被拖:- 立即拍照录像(拖车现场、车牌号);
- 保存所有沟通记录(短信、微信中对方承认拖车的内容);
- 查询违章信息(如系统显示“非本人操作”,可申请调取拖车记录)。
关键点:不必纠结“谁拖的车”,重点证明拖车方与担保公司有关联(如对方自称“XX担保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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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欠款”吓住!主张“车没了,钱不还”
担保公司常威胁:“不还钱就拖车拍卖!” 但本案二审明确:若抵押车辆因担保方原因灭失,您有权拒绝还款。因为:- 担保公司拖车后未返还,导致您丧失车辆所有权(物权);
- 他们收取高额担保费(本案超贷款额20%),还约定高违约金(年化24%),法院认为这变相抬高融资成本,可能扰乱金融秩序。
操作建议:收到催款通知时,直接书面声明:“车辆被贵司拖走未返还,我方暂停还款,待车辆问题解决后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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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隐形套路”:担保费别超10%,违约金别超LPR4倍!
案例中浙江某甲公司收取12.5万元担保费(占贷款额18.6%),二审直接质疑其合法性。普通人签合同时:- ✅ 担保费:正常应低于贷款额5%(如贷款10万,担保费不超过5千);若超10%,很可能被认定为“套路”;
- ✅ 违约金:法律保护上限是年化14.8%(当前LPR4倍),超过部分可拒绝支付(本案一审按24%计算,二审直接调整);
- ❌ 陷阱条款:如“拖车费另收3万”“保证金10万”,签前务必要求对方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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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必须出庭!缺席=自动认输!
汪某一审缺席,差点输掉官司;二审积极应诉才翻盘。记住:- 法院传票会通过短信/邮寄送达,看到“法院”“传票”字样立即联系法官确认;
- 实在无法出庭,必须提前书面说明理由(如生病、出差),否则法院可缺席判决;
- 没时间准备材料?当庭口头陈述关键事实(如“车被拖走”),法官会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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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单打独斗!找专业律师抓“致命漏洞”
这类案子专业性强,普通人容易忽略关键点:- 律师会重点查 “拖车主体与担保公司关系”(如案例中微信聊天显示拖车方自称“某甲分公司”);
- 能快速识别 “合同是否真实”(如汪某称“签合同时没看清”,律师可申请笔迹鉴定或调取面签视频);
- 对 “高额费用”直接法律狙击(像本案二审直接以“扰乱金融秩序”驳回诉求)。
重要提醒: 担保公司常声称“合同已电子签约”,但若他们无法提供有效实名认证记录(如人脸识别视频),合同可能无效!
最后说句大实话:
担保公司拖车是“双刃剑”——拖走容易,返还难!若您遇到“车被拖+催还款”,千万别认栽。像汪某这样守住两点:车没了就死磕“保管责任” + 费用高就质疑“套路贷”,90%的案子能反转!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不纵容“吃人不吐骨头”的套路。您的车,就是您最硬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