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工伤待遇不影响索赔误工费-鹰潭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6民终458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30日08时10分,王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贵溪市白鹤湖大道左转弯时,与直行的黄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某某等三人受伤。交警认定王某负主要责任,黄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某无责任。李某某住院34天,诊断为胸部外伤、脑震荡、骨盆骨折等,出院医嘱建议休息2个月。经鉴定,李某某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20日,护理期60日。李某某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6万余元,但原审法院未支持误工费(因单位已发工资)和全部护理费(仅支持住院34天)。
二审法院查明:李某某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前三年月均工资10,699.48元。最终判决:撤销原判,改判被告连带赔偿李某某177,283.56元,保险公司赔偿3万元(保险限额),王某个人赔偿1,158.39元。
三、关键提示:遇到类似纠纷这样处理
1. 护理费别被"鉴定意见"误导——以医院医嘱为准
李某某以为鉴定说护理60天就一定能赔60天,但法院只认了住院34天。原因很简单:出院记录没写"需要护理"!法律明确规定,护理期算到能自己照顾自己为止,医院的医嘱才是"金标准"。鉴定意见只是参考,如果医嘱说"不用护理",哪怕鉴定写60天也没用。
✅ 正确做法:
- 出院时务必让医生在病历写明"需专人护理X天";
- 如果医生没写,可要求补充证明(比如拿着鉴定报告去问医生是否认可)。
2. 工伤待遇≠不能要误工费——双份赔偿合法!
李某某单位在工伤期间照发工资,原审法院因此不赔误工费。但二审推翻了这点!关键法律点:工伤是单位给的福利,误工费是肇事者赔的损失,两者不冲突!
- ✨ 通俗理解:单位发工资是"应尽的义务",肇事者赔钱是"闯祸的代价",就像你被狗咬了,主人赔你医药费,但你医保报销的钱不用退给主人。
- ⚠️ 注意:医疗费不能重复赔(已报销的不能另要),但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都能同时拿。
3. 误工时间怎么算?记住这条"生死线"
李某某主张120天误工期,法院只认94天(住院34天+休息60天)。因为:
- 误工期=实际耽误工作时间,但最长算到"定残前一天";
- 医嘱休息2个月早于鉴定出结果的时间,所以按医嘱94天算(34天住院+60天休息)。
✅ 避坑指南: - 保留所有工资流水(尤其要证明收入水平);
- 如果单位说"工资照发",立刻问清楚:这是工伤待遇还是正常工资?(性质不同!)
4. 给受伤者的3个救命建议
① 第一时间固定证据:
- 拍下事故现场、伤情照片;
- 要求医院在病历写明"护理/休息需求"(比鉴定更管用!);
- 工资流水保存2年以上(证明实际收入)。
② 别信"单位发工资就不能索赔":
- 如果单位说:"工伤已赔,别找肇事者要钱",直接回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医疗费不能重复赔,但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谢谢提醒!"
③ 保险限额要盯紧:
本案保险公司只赔了3万元(保单限额),剩余部分由肇事者自掏腰包。买车险时务必看清"车上人员险"保额——3万/座现在根本不够赔!建议至少买10万/座。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医院、单位、肇事方可能各执一词。记住核心原则——你的损失是多少,就该赔多少,别被"工伤已赔""鉴定无效"等话术忽悠!及时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链,才能拿回应得的赔偿。(注:本文不提供具体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