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仍要赔交强险但能追偿-双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321民初307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认定内容):
2024年7月6日中午,邓某驾驶粤XDP***小型轿车沿双峰县某路由西往东行驶,到某酒店对面路口时,与从右侧路口左转驶入该路的李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搭乘王某)发生碰撞,导致李某和王某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邓某因害怕自己无证驾驶被发现,打电话叫父亲邓某乙到场,两人互换衣服,由邓某乙冒充肇事司机。交警调查后认定:邓某无证驾驶且事后找人顶包,负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无证驾驶、使用假车牌、未按交通信号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王某无责任。
邓某的车在某财产保险佛山分公司只买了交强险(保单有效期2024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13日)。李某伤势严重,在双峰县某甲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等处住院51天,诊断为多处骨折、肺部感染等,经鉴定构成两处九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王某伤势较轻,仅住院24天,诊断为头皮裂伤和多处挫伤。邓某为王某垫付医药费4439.15元,为李某垫付19272.26元。
法院判决结果:
- 某财产保险佛山分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 王某1605.47元(含医疗费805.47元、交通费800元);
- 李某196394.53元(含医疗费17194.53元、伤残赔偿179200元)。
- 邓某个人赔偿:
- 王某7463.72元(已付4439.15元,还需付2994.57元);
- 李某183579.5元(已付19272.26元,还需付164307.24元)。
- 王某、李某其余索赔请求(如王某的误工费、营养费等)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必须先赔交强险,但事后能向司机全额追偿!
很多人以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赔",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邓某无证驾驶还找人顶包,交警明确认定他负主责,但法院仍判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钱(医疗费1.8万元、伤残赔偿18万元)。为什么?因为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目的是保障事故伤者能第一时间拿到救命钱。但保险公司赔完后,会立刻向无证驾驶者邓某追回全部赔偿款(判决书虽未写明,但法律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有追偿权)。最终掏钱的还是邓某自己!
遇到类似事故,普通人必须知道这4件事:
-
不要因对方无证驾驶就放弃索赔
无论对方是否无证、酒驾或逃逸,只要他买了交强险,你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本案中李某获赔近20万交强险,就因及时起诉。记住:交强险是"无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以司机违法为由拒赔伤者! -
索赔时这些证据缺一不可
- 医疗费:必须有医院发票+病历+医生处方(本案中李某2张白蛋白发票因无医嘱被扣5200元);
- 误工费:60岁以上老人需证明实际劳动收入(李某70岁,法院只按建筑业平均工资的50%支持误工费);
- 伤残赔偿:60岁以上每超1岁减1年赔偿年限(李某70岁,残疾赔偿金只算10年而非20年)。
提醒:住院期间的所有票据(包括救护车费)都要留好,否则像王某的营养费、护理费因无医嘱或鉴定不被支持。
-
对方逃逸或顶包?责任反而更重!
邓某找父亲顶包,交警直接认定他"逃逸"负主责。法律上,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或找人顶替,哪怕原本是小责任,也会变成全责或主责!本案中若邓某不顶包,可能只需负60%责任,但因顶包,责任比例升至70%。正确做法:立即报警、抢救伤员、配合调查,绝不要心存侥幸! -
保险公司赔完后,会向违法司机追债
本案判决后,某财产保险佛山分公司会先赔钱给王某、李某,但马上会起诉邓某要回全部赔偿款。邓某在答辩中自称"负债数百万无赔偿能力",但法院明确:保险公司追偿不考虑司机经济状况,邓某仍需承担赔偿。给司机的警示:无证驾驶看似省了保费,出事后反而要赔更多,甚至可能被保险公司列为失信人!
总结:事故后牢记"三要三不要"——
- 要立即报警固定证据(尤其对方无证/酒驾);
- 要保留所有医疗票据和医嘱;
- 要在1年内起诉保险公司和司机(超时可能败诉);
- 不要因对方无证就放弃索赔(交强险必须赔);
- 不要自行和解(本案邓某试图用"抑郁症"减责未被采纳);
- 不要替违法司机顶包(顶包者可能被拘留)。
交强险是伤者的"救命钱",无证驾驶是司机的"催债单",法律从不姑息违法行为,但永远保障伤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