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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欠条不等于个人要还钱,公司破产没申报债权难获支持-新晃律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新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7民初88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陈某与吴某于2014年认识。吴某邀请陈某参与新晃山河御花园第四栋的建筑施工项目。陈某遂与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承包新晃山河御花园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2015年,新晃山河·御花园工程竣工和验收后,2017年5月19日,陈某与案外人肖某、肖某的弟弟肖某乙、吴某经过结算,吴某向陈某出具欠条,欠条内容为"今欠到陈某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此款在2017年7月15日之前还清。<附:此欠款为新晃山河御花园工程尾款>欠款人:吴某2017.5.19"。2017年至2022年7月12日期间,吴某通过微信陆续转账40000元至陈某微信账户,2018年2月12日,吴某通过银行转账150000元至陈某账户,吴某共计向陈某转账190000元。陈某通过微信要求吴某偿还欠款,认为吴某一直未清偿借款,陈某遂起诉至法院。

另查明,新晃山河御花园由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吴某曾担任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3年6月29日,法院裁定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陈某未申报案涉债权。除案涉纠纷外,陈某曾与吴某合伙投资怀化鹤城区项目,互有经济往来。

判决结果:
法院驳回了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陈某要不回工程尾款,还需自己承担4273元案件受理费。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很多人以为:只要老板(法定代表人)亲笔写了欠条,钱就稳了,一定能要回来。但这个案子恰恰相反——老板签字的欠条,不等于老板个人欠你钱! 法院为啥不支持原告?关键在三个“坑”,普通人极易踩中:

坑一:没分清“老板代表公司”还是“老板自己欠钱”

吴某打欠条时,身份是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欠条上白纸黑字写着“此欠款为新晃山河御花园工程尾款”。这就像公司盖公章一样,是公司欠钱,不是吴某个人欠钱

坑二:公司破产后“不吭声”,钱直接打水漂

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破产,但陈某没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就像分遗产要先登记一样,破产时必须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提交欠款证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坑三:老板私下还过钱≠他认个人债务

陈某认为吴某还了19万元,说明吴某自己认账。但法院查出:两人还有其他生意往来,这19万元可能是公司代付,也可能是其他项目的钱。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吴某说“这钱我私人还”,就不能算他个人欠债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1. 签合同时盯紧“责任主体”

    • 别只看老板签字!合同抬头写“甲方: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尾盖公司公章,老板签字后注明“法定代表人”。
    • 欠条模板:“今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陈某工程款XX元,于X年X月X日前付清。(法定代表人:吴某)”。
  2. 公司出问题,立刻行动

    • 听说合作方资金紧张?马上做两件事
      (1)书面发函催款,EMS邮寄(保留回执);
      (2)若对方破产,30天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可查公告)。
  3. 证据链要“闭环”

    • 不要只有欠条!留好:施工合同、验收单、结算单、每次催款记录(文字写明“催收XX公司工程款”)、还款凭证(备注用途)。
    • 例:微信催款写“吴总,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新晃山河御花园工程尾款48.3万元,请安排公司支付”。
  4. 别拖!3年时效是红线

    • 欠款从到期日算起,3年内必须催款(中断时效)。本案因陈某有微信催款,法院认定没超时效,但公司破产申报无时效例外——错过就是永远失去!

最后提醒:建设工程纠纷水很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债务加入……这些专业概念普通人极易混淆。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发现对方拖欠工程款,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比自己瞎琢磨强百倍。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