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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变借贷?法院判令公司还款但关联方不担责-辰溪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辰溪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不少朋友咨询“投资款打水漂了怎么办”,尤其担心签了“投资协议”却拿不回钱。今天就用一个刚判的案例,手把手教您看懂:当“投资”实为“借贷”时,如何维权?但别轻易告关联公司,法院不支持! 案例来自湖南辰溪县,全是真实细节,您遇到类似纠纷就能照着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3民初199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法院直接认定的内容)

2025年5月14日,黄某作为乙方(投资方)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作为甲方(承诺方)签订了《投资保障协议(有限补偿)》。协议约定:如果“珍宝鲜果料理凯里某公司”因甲方经营过失破产,甲方需补偿黄某实际投资金额(最高30万元),补偿在清算结束后90天内完成。协议还规定,补偿后黄某不再享有该公司任何权利。
在签协议前,黄某当天向湖南某甲有限公司转账30万元,该公司给黄某开了30万元收据。随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把这30万元转给了湖南某有限公司。但到开庭时,“珍宝鲜果料理凯里某公司”压根没成立。
另外,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欧某,主要人员有监事谢某、经理欧某和董事唐某;湖南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唐某,主要人员有监事潘某和董事唐某。2025年10月29日,湖南某甲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撤换欧某和唐某的职务,但一直没去工商局办变更登记。

判决结果简单说

三、核心观点:遇到“投资变借贷”纠纷,3招教您避坑维权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老百姓最容易踩的雷:签的是“投资协议”,打的却是“借贷官司”。法院为啥这么判?又该怎么保护自己?我用大白话讲透:

1. 为什么“投资”变“借贷”?关键看3个字:共、享、担

2. 公司没办事?直接告收款方,别被“关联公司”绕晕

3. 利息咋算?关键看“起诉日”

最后提醒
投资有风险,签字如上坟!凡是“稳赚不赔”“只出钱不担责”的协议,99%是坑。遇到纠纷别慌:
① 先确认协议性质——是真投资还是假借贷?
② 只盯死收款方,别被关联公司“障眼法”迷惑;
③ 保留转账记录、协议原件,催款留证据。
如果对方死不认账,赶紧起诉!像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只用了1个多月,本金利息全拿回。记住: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一定帮认真维权的人!

: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有差异,遇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
(案例来源: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25)湘1223民初1996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