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款转借款有微信确认就能要回本金-沅陵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222民初261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谭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6月13日,李某出资成立了广州市番禺区某厂。2024年年初,李某以制作手表配件需要资金为由邀请谭某一起出资,谭某同意投资,并于2024年2月19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支付第一笔投资款14500元(因李某欠谭某5500元未还,双方确认将该款算作投资款,共计200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止,谭某共向李某支付投资款105500元。因李某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谭某于2024年5月14日向李某提出将投资款转为借款,不计算利息,并要求李某签署借款协议,李某同意了该要求,但未签订书面借款协议。2024年8月25日,经双方核对,李某通过微信向谭某确认了共欠106000元的事实。在谭某的催要下,李某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至今仍欠106000元未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李某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谭某返还106000元欠款,但驳回了谭某要求李某承担维权费用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投资变借款有证据就能要回钱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口头说好的事,微信留了证,法院照样支持你还钱!
谭某把钱投给朋友李某做手表生意,本来说好是“投资”,但后来发现工厂快垮了,就和李某商量:“这钱算你借我的吧,不用利息,但得还我。”李某在微信里痛快答应了,确认欠106000元。可之后李某玩消失,谭某告到法院。法院一看微信记录,认定“投资”已变成“借款”,李某必须还钱。为什么?因为法律不看口头承诺,只看证据——微信聊天就是铁证!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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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前:别信“兄弟义气”,白纸黑字签协议
就像谭某一样,轻信朋友没签合同,结果亏大了。记住:哪怕借500块给亲戚,也要写清楚用途、金额、还款时间。手机备忘录、微信文字确认都算数(别只发语音!),关键时比口头保证强百倍。 -
出问题后:及时“转性质”,证据留三份
- 如果发现投资可能打水漂(比如工厂停产、项目烂尾),马上和对方协商转为借款,像谭某那样明确说:“这钱你算借我的,X月X日前还”。
- 证据必须留牢:微信文字确认欠款金额(别删记录!)+ 转账凭证(备注“投资款转借款”)+ 通话录音(开头说“我是XXX,现在确认欠款XXX元”)。法院只认这些“硬货”,哭诉“他答应过我”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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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耍赖时:别拖!三步走拿回血汗钱
- 第一步:发正式催款函
用微信/短信发文字通知:“请X月X日前还清XX元,否则将起诉”。避免说“求你还钱”,直接写“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 第二步:证据整理成“证据包”
把微信记录打印出来(带双方头像、昵称)、转账截图标好日期、录音转成文字。法院最怕模糊证据,越清晰越占便宜。 - 第三步:果断起诉,别怕小钱
欠1万也能告!像本案一样,对方不到庭,你赢面更大。但注意:维权费用(律师费等)必须合同里提前约定,否则法院不支持,所以签协议时加一句“违约方承担维权费用”。
- 第一步:发正式催款函
最后提醒:
- 微信记录是“电子借条”!但必须是原始聊天(别截图后发朋友圈再存,法院不认)。
- 转账千万别用现金!支付宝/银行转账备注写清用途,现金支付基本等于白送。
- 对方失联别慌:起诉后法院会公告送达,缺席照样判你赢。
投资合作本是好事,可一旦出问题,证据就是救命稻草。学谭某留好微信确认,你的钱就不是“肉包子打狗”。下次再有人喊你“一起发财”,先问一句:“协议签吗?微信确认吗?”——省下万元律师费,就靠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