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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车后右转未让行致人受伤全责赔偿有据可依-江永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江永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125民初99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3日18时21分,陈某驾驶湘M31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G538国道自西往东行驶,途径江永县上江圩镇朱家湾治超站路段超越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后右转驶入治超站,唐某驾车紧急避让摔倒,造成唐某受伤,电动自行车轻微受损的交通事故。2024年6月25日,经江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驾驶机动车超车后右转驶离国道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陈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唐某受伤后第二日前往江永县上江圩镇某社区卫生室检查就诊,花费340元。2024年6月25日,唐某前往江永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24年7月12日出院,住院17天,花费住院医疗费用5455.92元,出院诊断为右腕舟骨、右桡骨远端骨折,左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出院医嘱为加强营养、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劳累及重体力劳动,保护伤肢、功能锻炼、避免伤肢过度活动六个月,出院后需定期复查。2024年7月27日至2025年1月6日期间,唐某前往江永县上江圩镇某社区卫生室、江永县人民医院、道县中医医院复查,花费医疗费1729.85元。

经司法鉴定,唐某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建议伤后误工期175天、护理期50天、营养期80天。事故车辆向某联合财保某支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保额为100万),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某联合财保某支公司垫付医疗费用6000元,陈某垫付医疗费用1000元。唐某所在户籍地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明唐某长期在家种植果树,养鸡养鸭。

法院判决:某联合财保某支公司赔偿唐某各项损失147318.62元;某联合财保某支公司支付陈某垫付的医疗费1000元;驳回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道理:开车超车后不能随便右转,必须让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过!陈某就是因为超车后直接右转,没让唐某的电动车先走,导致唐某紧急避让摔倒受伤,最终被认定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您遇到类似交通事故,应该这样处理:

  1. 第一时间报警并保留证据
    就像唐某一样,事故发生后要立即报警,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认定书非常重要,它会明确谁该负责。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陈某"未让行"要负全责,这成为后面索赔的关键依据。切记不要私下和解就离开现场,一定要等交警来处理。

  2. 治疗过程要规范完整
    唐某从受伤到复查的所有医疗记录都保存得很完整:社区卫生室检查、医院住院记录、多次复查票据等。法院正是根据这些材料认定了7525.77元医疗费。提醒大家:看病时一定要保留好每一张发票、每一份诊断证明,连小小的340元社区卫生室收费都不能漏掉。

  3. 伤情鉴定要重视
    唐某做了两次鉴定(自己申请一次,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一次),最终都认定为十级伤残。这里有个重要提示:如果保险公司对您的伤情有异议,法院一般会组织重新鉴定,但您自己也要先做正规鉴定。特别注意,鉴定费1600元法院判由保险公司承担,所以别怕花这个钱。

  4. 赔偿项目要算清楚
    本案法院认定了9项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其中最容易被忽略的是:

    • 误工费:唐某是种果树的,法院按农林牧渔业标准算了2万多元
    • 精神抚慰金:十级伤残也能主张8000元
    • 鉴定费:16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
  5. 保险理赔顺序要清楚
    法院判决逻辑很清晰: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由商业险赔,还是不够才找司机本人赔。本案因为买了100万商业险,所以所有损失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陈某个人只垫付了1000元最后也拿回来了。所以提醒大家:买车险时一定要买足商业险额度!

特别注意两个易错点:

最后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全责但保险公司推三阻四,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3年内起诉。像本案从2024年6月出事到2025年6月起诉,正好在1年时效内(人身损害诉讼时效3年,但越早处理越有利)。保存好所有证据,该鉴定就鉴定,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一定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