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买交强险出车祸要先赔交强险限额-江永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江永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125民初153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江永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10月31日18时35分许,蒋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G538线自南往北行驶,途径江永县潇浦镇汽车东站路段时,与自西往东横过道路的卢某骑行的三轮车(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导致卢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蒋某途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观察不周;卢某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且未从人行横道直行通过,双方过错相当,承担同等责任。
卢某受伤后住院9天(江永县人民医院2天、兴安界首骨伤医院7天),诊断为胸椎骨折、手腕多处骨折等,花医疗费25071.5元,购买肢体矫形器2500元。2025年5月,司法鉴定显示卢某构成十级伤残,需休息180天、护理90天、营养90天,后续治疗费4500元。蒋某已垫付医疗费2428.49元并支付10000元现金,合计12428.49元。另查明,蒋某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
法院最终判决:蒋某赔偿卢某83149.11元(已扣除垫付的12428.49元),驳回卢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没买交强险?出事故先赔18万!
这个案子最该注意的点是:机动车没买交强险,出事故后车主必须先赔“交强险限额”(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担。

总结:交强险是“保命险”,不买就等于把风险全扛自己身上。机动车车主务必每年按时续保;非机动车方出事后要盯紧票据、别轻易和解。遇到纠纷,第一时间找交警定责,并咨询专业律师核对赔偿项目——毕竟省下的保费,可能还不够赔一次事故的零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