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必须赔偿合理损失-金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524民初436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1月23日,李某驾驶小型客车沿S443省道由金寨县甲镇往金寨县乙乡方向行驶,至S443省道29千米+600米超车时,刮碰到余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致余某受伤。经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李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余某被送往金寨县甲镇中心卫生院治疗,2025年2月14日出院,后至金寨县中医医院、金寨县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经安徽某中心鉴定,余某因交通事故致肋骨骨折6根以上(左侧第3-8肋骨),评定为十级伤残;其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李某系小型客车的车主,其为该车辆在某苏州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3000000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余某的各项损失,法院认定如下:医疗费6081.67元;护理费9354元;营养费2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80元;残疾赔偿金49539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交通费600元;鉴定费1430元;修车费150元;以上合计75434.67元。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某苏州公司赔偿余某75434.67元,驳回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余某负担1426元,李某负担1700元。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简单道理: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他的保险公司必须赔你“合理有据”的损失,但不是所有开销都能算进去。很多人以为“对方全责=保险公司全包”,结果像余某一样,14万多元的索赔只拿到7万多,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为什么?关键就两点:证据要扎实,项目要合理。
1. 证据不全,钱就打水漂
- 余某想赔1万多元医疗费,但部分只有收据(没正规发票),法院直接砍掉;想赔修车费却没票据,只能按保险公司定的150元算。
- 你该怎么做:
- 事故后立即报警,拿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这是责任划分的“铁证”)。
- 所有医疗花费保留原始票据(发票、病历、用药清单),连一张小收据都别扔。像“消肿止痛酒”这种没医嘱的自购药,法院肯定不认。
- 车辆损失先定损:联系保险公司现场拍照,或自己拍清受损部位,修车前留好维修清单。
2. 赔偿项目不是“想赔就赔”
- 余某70岁,索赔2万多元误工费,法院没支持——因为他没提供退休后还在工作的证明(比如工资条、雇主证言)。
- 保险公司一开始不认伤残等级,但法院让鉴定中心补充说明后,就认可了十级伤残。这说明:鉴定报告要经得起推敲,但别怕保险公司质疑,法院会主持公道。
- 像“处理事故的30天误工费”“衣物损失”等模糊开销,余某没证据,法院全拒了。
3. 你的行动指南
- 别信口头承诺:保险公司说“我们内部解决”,可能拖你半年。像本案李某躲着不出庭,但保险公司仍要赔钱——因为保险合同在。记住:有保险,就找保险公司;没保险,才找肇事者本人。
- 伤残鉴定要趁早:出院后1-2个月内做司法鉴定(选法院认可的机构),别等伤口好了才去,否则可能影响结果。
- 超龄也能要误工费? 如果你退休但打零工(比如开网约车、摆摊),必须留证据:微信收款记录、雇主签字的证明。否则法院默认“没收入损失”,误工费一分不给。
- 别乱加“虚项”:像“住宿费”“精神损失费过高”,法院会按本地标准核减。本案精神抚慰金5000元是合理范围(十级伤残通常3000-5000元),但余某要了1万,直接被砍。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谁嗓门大谁赢”,而是“谁证据硬谁赢”。保险公司扯皮时,别自己硬扛——10万以下损失可走简易程序,10万以上建议找专业律师(法院会酌情支持合理律师费)。像余某这样漏掉关键证据,多花3000多元诉讼费,实在不划算。
本文仅基于真实案例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遇纠纷请保留证据并咨询当地法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