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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方也能获赔 - 金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金寨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524民初485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22日9时2分许,胡某骑行悬挂皖NG72号牌的二轮电动车沿金寨县红军大道人行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行驶至金寨县红军大道灵溪客栈门前路段时,与沿红军大道灵溪客栈门前由北向南方向行驶的汪某驾驶的皖NQQ1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碰,致胡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胡某负主要责任,汪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金寨县中医医院治疗,现已出院。2025年3月10日,经安徽高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胡某构成九级伤残;其误工150日,护理60日,营养60日。胡某支付鉴定费1300元。审理中,某财保六安公司申请对胡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安徽衡磊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2025年10月10日,安徽衡磊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胡某本次损伤致T11、T12锥体压缩性骨折,构成九级伤残。某财保六安公司支付鉴定费950元。另查明,汪某驾驶的皖NQQ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某财保六安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某财保六安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胡某188677.11元;
  2. 某财保六安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胡某20927.2元;
  3. 汪某赔偿胡某鉴定费520元;
  4. 驳回胡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即使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比如胡某要担60%的责),也能拿到赔偿! 很多人以为“自己责任大就赔不到钱”,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责任比例按交警认定(本案是4:6),对方有责就得赔你该得的部分。

另外,保险公司常爱说“非医保费用不赔”“鉴定费不赔”,但本案中法院直接驳回了这种说法——保险公司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哪些是非医保药、为什么不能赔,否则照单全付。而且伤残鉴定结果以法院委托的为准(胡某第一次自己做的鉴定也被采纳了),别被保险公司吓住。

如果你遇到类似事故,记住这4点:

  1. 第一时间报警! 让交警开《事故认定书》,这是划分责任的“铁证”。别私下和解,否则后面说不清谁该赔多少。
  2. 所有单据留好! 医院发票、病历、修车费、鉴定报告……一张纸都别丢。像胡某的医疗费5717元,没发票就一分拿不到。
  3. 别信保险公司“忽悠”! 如果他们说“非医保不赔”,直接问:“证据呢?同类医保药是什么?” 没证据就坚持索赔。
  4. 伤情严重赶紧做鉴定! 但别自己乱找机构,最好通过法院委托(像本案重新鉴定那样),结果更权威,保险公司也难抵赖。

最后提醒:责任比例是关键!本案胡某负主责(60%)还能拿40%赔偿,但如果是全责(100%)就真赔不到了。所以骑车走路务必守规则——安全第一,赔偿第二!遇到纠纷别慌,按这四步走,你的权益法院会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