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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责双方各赔50%,保险公司不能以 非医保用药 为由拒赔医疗费-嘉禾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嘉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24民初15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25日0时26分许,颜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许昌-广州高速1011公里+30米(南往北)路段处时,与中央隔离护栏碰撞后,车辆停于左侧行车道与中间行车道之间,造成车辆前部及道路设施受损。0时30分许,张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该路段与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张某和乘车人刘某、陈某乙受伤。交警部门认定:颜某和张某负第二阶段事故的同等责任,刘某、陈某乙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被送往多家医院治疗,先后在嘉禾县某甲医院、某医院、西安市某医院等地住院6次,共计159天。医疗费花费34万余元,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损失。

张某将颜某、车主陈某甲和中国某有限公司株洲市分公司(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2万余元。保险公司辩称只承担50%责任,且要扣减15%的"非医保用药"费用。

法院最终认定张某的合理损失为425226.34元,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张某237810.47元,驳回了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颜某和张某各承担一半。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揭示了交通事故处理中的几个关键点,特别提醒大家遇到类似情况要注意:

1. "同等责任"不等于"全赔",而是各赔50%

很多人以为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就是双方各打五十大板,自己能拿到全部赔偿。其实大错特错!本案中交警认定颜某和张某负同等责任,法院就按50%比例划分责任,保险公司只赔偿张某损失的一半。记住:同等责任=各承担50%赔偿责任,不是保险公司全赔。

怎么办?
如果事故认定书说你"同责",别指望对方全赔。计算损失时要先打五折,再考虑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顺序。自己车险买的全,关键时刻能少赔钱。

2. 保险公司说"非医保用药不赔"?法院不认!

本案中保险公司要求扣减15%的"非医保用药"费用,理由是"合同约定"。但法院直接驳回了这个说法,明确指出:医疗用药是医生决定的,伤者无法判断哪些是医保药。只要医院开了药,属于合理治疗,就该全额赔偿。保险公司想扣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哪些药是非医保的且不合理。

怎么办?

3. 交强险不是"谁告先赔谁",要给其他伤者留份额

本案有3名伤者(张某、刘某、陈某乙),但只有张某起诉。法院没有把交强险全部赔给张某,而是按比例给其他伤者预留了份额(医疗费项下每人33.33%,伤残项下张某60%、其他两人各20%)。

怎么办?

4. 车主没过错就不用赔,借车前要查驾照

车主陈某甲把车借给颜某,但法院认为陈某甲不担责,因为颜某有A2驾照,符合驾驶该车型的要求。法律只追究有过错的人,车主如果尽到审查义务(确认借车人有合法驾照),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怎么办?

5. 没做伤残鉴定,别急着要伤残赔偿

张某起诉时要求了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但因为没做司法鉴定,法院说这部分"可待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伤残赔偿必须先有鉴定结论,否则法院无法计算具体金额。

怎么办?

给普通人的实用建议

  1. 事故现场要拍照:用手机拍下车辆位置、碰撞点、刹车痕迹,这些比口头描述更有说服力。
  2. 治疗别"自作聪明":医院开的药别擅自换便宜的,自己买药没医嘱证明很可能不被认可(本案中张某自己买的感冒药就没获赔偿)。
  3. 工资证明要完整:张某能拿到近5万元误工费,是因为提供了银行流水、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只拿个单位证明可能不被认可。
  4. 交通费要留凭证:高速费、加油票能证明是为治疗产生的,法院就支持;没凭证的"大概花了"很难获赔。
  5. 责任认定书出来3天内可复核:如果对责任划分不服,要抓紧时间申请复核,别等起诉了才说"交警判错了"。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谁嗓门大谁有理",而是"谁证据全谁赢"。保留好每一张票据、每一份证明,该做的鉴定及时做,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遇到纠纷别慌,按法律程序一步步来,该你拿的赔偿一分都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