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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次责任按70% 30%划分,交强险先赔不足部分按比例承担-嘉禾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嘉禾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24民初11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8日00时44分,曾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嘉禾县嘉禾大道由大市场往金田汽车站方向超速行驶,途经嘉禾大道与嘉滨路交叉路口时,因闯红灯与周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轻便摩托车(周某无证驾驶且闯黄灯)相撞,造成周某和曾某受伤、两车受损。经交警认定:曾某负主要责任,周某负次要责任。

周某受伤后先在嘉禾县某甲医院住院4天,花费医疗费38304.07元,后转至郴州市某乙医院住院34天,花费医疗费44293.36元,另购买人血白蛋白等花费4100元、救护车费712元、门诊费1068.76元。经司法鉴定,周某因车祸造成左肩关节功能丧失42.7%(十级伤残)和骨盆多处骨折(十级伤残),误工期300天、护理期120天、营养期90天,后续治疗费15000元。周某与吴某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周某乙、周某丙、吴某乙)。

法院核算周某总损失为361455.27元,包括医疗费89241.2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800元、残疾赔偿金102486元、被扶养人生活费73406.25元等。判决结果:

  1. 中国某公司郴州市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周某182000元;
  2. 曾某赔偿周某99338.69元;
  3. 驳回周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怎么办?律师三点关键提示

1. 责任认定是赔偿基础,千万别忽视现场证据
本案中交警明确认定"曾某闯红灯负主责(70%),周某无证闯黄灯负次责(30%)",法院直接按此比例划分赔偿责任。现实中很多人事故后只顾看病,忘记保留证据:

2. 交强险"先赔"是铁规矩,但别被保险公司忽悠
本案保险公司先赔182000元(医疗1.8万+伤残18万+财产2000元),这是因为交强险有法定赔付顺序:

3. 索赔金额要"有凭有据",否则法院会砍掉
周某最初要赔32万,法院只支持28万,主要因为:

最后给伤者的实操建议
① 治疗全程保留所有票据(含外购药医嘱);
② 误工证明要单位盖章+银行流水(无业者按当地最低工资算);
③ 伤残鉴定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像周某一样因证据不足少赔数万元;
④ 交强险赔完后,对方不赔的70%部分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不是"谁伤得重谁有理",而是"谁证据全谁受益"。哪怕你是次要责任方,也要及时保存证据——本案周某因无证驾驶,30%损失只能自己咽下,这就是法律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