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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书面合同遇村民阻工,实际损失仍获赔偿-桑植县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桑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8民终84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6月15日,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张家界供电分公司与湖南某公司签订《输变电工程施工合同》,将张家界立功桥—何家坪改接瑞塔铺110千伏线路工程发包给湖南某公司建设施工。2024年9月,湖南某公司将该施工工程中位于桑植县瑞塔铺镇甘溪村的变电站电塔桩基础工程交给湖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价款为118000元。湖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在组织机械设备、人力进入指定场地施工过程中因电塔桩用地问题遭到当地群众阻拦致几次停工,停工时间先后达六十余天,后经发包单位和当地政府多次协调才得以施工完工。湖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认为湖南某公司应依照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约定赔偿其停工损失325000元(5000元/天),双方因此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而形成本诉。

一审法院驳回了湖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湖南某公司向湖南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误工费12万元,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施工队干了活,却因为没签正式合同,被欠了"停工损失费",打官司时差点血本无归。但法院最终认为,虽然合同没签好,但只要能证明实际损失,该赔的钱还是得赔!

关键教训有三点:

  1. 没签合同≠没保障
    很多人以为"没白纸黑字就不算数",这是大错特错!本案中两家公司虽然没签正式合同,但施工队确实进场干活了,工程也完工了,法院照样认定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就像你去饭馆吃饭,哪怕没签点菜单,老板也不能说"没单子就不给饭吃"。
    👉 处理建议:

    • 如果对方拖着不签合同,务必保存好能证明实际干活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比如"明天进场施工"这类消息)、现场照片视频、施工日志、付款记录等。
    • 特别注意保存停工证据:像本案中施工队保存了派出所的报警记录(证明村民阻工)、微信里"旋挖机被困"的聊天记录,这些都成了翻盘关键。
  2. 索赔必须"算得清"
    施工队一开始主张32.5万元(每天5000元×65天),但法院只支持了12万元。为什么?因为:

    • 合同约定的5000元/天不被认可(微信传的合同版本不一致,且没双方签字);
    • 但施工队能证明旋挖机每天租金2000元,停工60天,所以2000×60=12万获支持;
    • 其他人员设备损失因没证据,法院直接不认。
      👉 处理建议:
    • 别光喊"损失很大",要像记账一样列清楚:设备每天租金多少(保留租赁合同)、工人每天工资多少(保留工资条)、材料浪费多少(保留购买凭证);
    • 停工期间尽量减少损失!比如本案中法院提到"旋挖机应想办法调走",如果明知设备空置却放着不管,这部分损失可能不被支持。
  3. 村民阻工≠甩锅理由
    湖南某公司辩称"是村民阻工,不关我事",但法院明确说:你是总包方,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和解决矛盾!就算真是村民闹事,你也得先赔施工队,之后再找村民或供电公司追偿。
    👉 处理建议:

    • 开工前务必确认场地能施工:找总包方要用地证明,查清楚有没有征地纠纷;
    • 一出现阻工马上行动:拍现场视频、报派出所备案、发书面通知给总包方要求解决,这些都能成为日后索赔铁证;
    • 别信口头承诺!总包方说"月底赔你钱",一定要补个文字记录,哪怕微信截图也行。

最后提醒:
很多施工队觉得"小工程不用签合同",结果出事维权无门。记住三句话:
✅ 合同能签尽量签,至少让对方在微信里确认关键条款(比如"误工按2000元/天算");
✅ 停工超过3天必须留证据,每天拍照+记损失;
✅ 赔偿金额要合理,别学本案主张32万却只拿回12万,既浪费钱又拖时间。

(注: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公司名称已按法律文书惯例隐去部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