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欠条就能追回货款-湘阴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4民初431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原告袁某是从事红薯片加工的个体经营者,从2022年开始,被告胡某长期多次在原告袁某处购买红薯片,双方在达成买卖合意后没有签署书面的买卖合同。从2023年起,每次购买红薯片后胡某只支付了部分款项,没有及时将款项全部付清。2025年2月10日,原告袁某与被告胡某进行对账,确认胡某欠付的货款总金额是115880元,胡某向袁某出具欠条。欠条载明:“本人胡某由于在袁某处购买红薯片,欠付115880元货款。截止本欠条出具之日,尚欠货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捌佰捌拾元整。”袁某多次催要货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胡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袁某支付货款11588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1588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9%从2025年9月24日起计算到实际还清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30元;同时驳回了袁某关于提前计算违约金的其他请求。简单说,胡某必须还钱+付少量利息,但利息只从起诉那天开始算,不是更早的时间。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特别简单粗暴:就算没签书面合同,只要有一张白纸黑字的欠条,法院照样判你还钱! 袁某和胡某买卖红薯片好几年,连张正式合同都没签,但胡某亲笔写的欠条成了“救命稻草”,让法院100%认定了欠款事实。很多做生意的朋友总以为“口头约定就行”,结果钱要不回来才后悔。如果你也遇到别人欠货款不还,记住这4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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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比口头承诺管用一万倍
就像本案,胡某自己写欠条确认欠11万多,法院二话不说就支持了。下次交易时,别嫌麻烦:让对方当场写欠条,写清“谁欠谁钱、欠多少(大小写都要)、为什么欠(比如买红薯片)、身份证号”。哪怕对方说“兄弟别啰嗦”,你也得坚持——没欠条?钱可能永远打水漂! -
催款要“留痕”,别光靠嘴说
袁某多次催款但没留证据,法院只能从起诉日算利息。如果你催款时用微信、短信,记得保存记录;打电话就录个音(提前告知对方“我在录音哦”)。这些都能证明“你一直在追钱”,避免对方赖账说“你从没提过”。 -
别拖!三年内必须行动
法律规定,欠款纠纷一般要在3年内起诉(从你知道对方不还钱那天起算)。本案袁某2025年2月拿到欠条,9月就起诉了,所以赢了。但如果你拖5年才告,法院可能直接驳回——再有理也白搭! -
违约金别自己乱算
袁某想让胡某从2025年7月起付利息,但法院只支持从起诉日(9月24日)起算。为啥?因为法律有标准:一般按银行利率(LPR)的1.3-1.5倍算,不能狮子大开口。自己算太高,法院只会按合理范围判。
最后唠一句:生意场上,信任要建立在“纸面”上。欠条一写,睡觉都踏实;没欠条?再熟的朋友也可能翻脸不认账。真遇到欠钱不还,别自己硬扛——赶紧收集欠条、聊天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早行动早拿回血汗钱!(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