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也能要回货款?微信聊天记录成关键证据 - 湘阴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4民初412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陈某与姚某均在广西物流园有档口从事水果批发生意,因姚某需要货物向陈某购买芒果,双方在2024年11月份至2025年1月份期间进行了多笔交易,但未签订书面合同。交易模式为姚某通过微信或电话向陈某下单,陈某送货至姚某指定地点后将送货的日期、品种、规格、数量、单价及总货款制作成表格发给姚某并要求支付货款。姚某陆续支付了部分货款,陈某于2025年1月22日向姚某发送账单明细,其中载明姚某未付金额为144691元。2025年2月9日,姚某向陈某转账4691元,并表示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回款数额不够就只能先每人支付一点。后陈某多次向姚某催要,姚某以现金流不够为由一直拖延给付,陈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姚某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向陈某支付剩余货款14万元,并从2025年5月2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付清为止。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用共计2774.34元由姚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
这个案子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没签书面合同也能打赢官司要回货款!很多小老板做生意图省事不签合同,结果被欠钱后以为"没合同就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微信聊天记录就是你的"电子合同",用好了照样能维权!
为什么没签合同法院还支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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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就是"活证据":陈某把每次送货的品种、数量、价格做成表格发给姚某,姚某没反对就默认认可了。这些微信聊天截图成了关键证据,比一纸合同还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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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自己认账:姚某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拖欠14万元是事实",只是说"现在没钱还"。这种自认比任何证据都直接,法院想不支持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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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痕迹很清晰:陈某多次微信催款,保留了完整记录,这为计算违约金提供了准确时间点(从2025年5月28日起算)。
遇到货款拖欠,普通人该怎么做?
第一步:交易时就要"留一手"
- 聊天记录别删:每次下单、送货、对账都用微信沟通,千万别图方便用口头约定
- 发账单要确认:像陈某那样把明细做成表格发过去,加一句"请确认无误后付款",对方不回复也算默认
- 小额转账留凭证:本案中姚某付了4691元,这个记录证明了交易真实性
第二步:发现欠款立即行动
- 正式发催款通知:不要只说"啥时候给钱",要明确"请于X月X日前支付XX元,逾期将按日X%收取违约金"
- 计算违约金有依据:直接按"一年期LPR"(现在约3.45%)计算,法院都会支持,别不好意思主张
-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像陈某在起诉时就申请冻结对方账户,防止老赖转移财产
第三步:起诉时别犯这些错
- 别拖太久:法律上讨债时效一般是3年,但越早起诉对方转移财产的风险越小
- 金额要写准:本案中陈某最初算144691元,姚某付了4691元后马上调整为14万,金额必须精确
- 违约金要会算:不用复杂公式,直接写"按LPR计算",法院系统会自动核算
特别提醒:两种人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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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不签合同的小老板:水果、建材、服装等行业口头交易多,一定要养成"微信确认"习惯。发完货马上拍张送货单照片发微信:"姚总,今天送的芒果明细已发,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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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我暂时没钱"的客户:本案中姚某说自己"在广西还有四个诉讼案件,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果你的客户说"再等等",马上查他是否已被列为老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查),别等到钱打水漂才后悔。
一句话总结
做生意不签合同没关系,但微信聊天要当"电子合同"用——每次交易留痕迹,每次对账要确认,每次催款留记录。手机里的聊天截图,可能就是你未来讨债的"救命稻草"。
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发现欠款超过1个月,就该正式发函催收;超过3个月,建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准备起诉。拖延只会让老赖更嚣张,你的证据也可能随着时间流逝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