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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货款别慌!法院支持LPR加计50%利息索赔 - 隆回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隆回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朋友问:“对方欠我货款不给,法院能帮我多要利息吗?”今天用一个刚判的隆回县真实案例,用大白话告诉你答案。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卖方被拖了两年货款,最后不仅拿回本金,还额外拿到4.5%的年利息!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纠纷,看完这篇就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56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来自判决书认定部分,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隆回县某有限公司是一家卖沥青混凝土的公司。2023年8月到2025年1月,该公司按张某某的要求,给他送了热沥青混凝土拌和料。2025年3月27日,双方核对账目后,张某某给公司写了一张《欠条》,写明:“今欠到隆回县某有限公司2023-2024年沥青款合计壹拾万伍仟陆佰零柒元整(¥105607元),附件属实”。同时,张某某在送货明细表上签字并按了手印,确认了每个月送了多少货、欠多少钱。写完欠条后,公司多次找张某某要钱,2025年6月10日,张某某才付了2万元,剩下的85607元一直没给。

判决结果简单说
法院判张某某10天内把85607元货款全部付清,另外从2025年9月17日起(就是公司告他的那天),按年利率4.5%再给利息,直到钱付完为止。案件的1206元诉讼费也由张某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遇到货款拖欠,三步操作少踩坑!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欠钱不还?法院不仅判你还本金,还能让你多掏50%的利息!” 别小看这50%,它直接帮公司多拿回几千块利息。很多做生意的朋友吃亏就吃亏在:只知道要本金,却忘了利息也能要。下面我用三步教你“避坑指南”,全是实用干货:

第一步:证据要“铁”,别光靠嘴说

第二步:催款要“留痕”,别私下和解

第三步:起诉要“快”,利息算法别搞错

最后说句实在话:做生意不怕对方拖款,怕的是你不懂留证据、不敢要利息。这个隆回县案子,公司就赢在“欠条+签字明细”双保险。下次签合同时,记得加一句:“逾期付款按LPR加50%计息”——就算对方删掉,法院照样能支持你!如果已经欠款,赶紧按上面三步补证据,别等钱要不回才后悔。

:本文仅针对类似纠纷提供思路,个案细节需律师分析。法律依据参考《民法典》第585条、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