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承诺算数!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有权追讨-隆回律师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510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张某是湖南某公司隆回某公司负责人。2020年12月1日,湖南某公司与陈某签订《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将隆回某公司新自来水厂增补工程承包给陈某施工。施工中,陈某雇佣的工人陈某丙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隆回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湖南某公司需赔偿陈某丙12.5万元。这笔钱实际由张某垫付,陈某丙出具了《领条》。2022年8月26日,陈某通过微信向湖南某公司承诺:“关于湖南某公司垫付伤者陈某丙赔偿款12.5万元,我愿意承担10万元,并承诺1个月内打款到公司账户,如违约愿承担法律责任”。2025年5月20日,湖南某公司与张某签订《债权转让及追偿授权书》,将对陈某的10万元债权转让给张某。2025年7月22日,湖南某公司通过电话和短信向陈某发送了《债权转让通知书》。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陈某在10日内返还张某10万元,但驳回了张某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因陈某的微信承诺中未约定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关键教训:微信上的一句承诺,可能让你背上债务!
这个案子看似复杂,其实就讲清了一个道理:你随手发的微信承诺,只要意思明确,法律就认账! 很多人以为只有签了正式合同才算数,但法院明确说——微信、短信这些电子证据,和白纸黑字一样有效。陈某以为发个微信不算什么,结果法院凭这句话就判他必须还10万元。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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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别乱发,发了要留证
- 如果你像陈某一样,替别人“兜底”债务(比如“这10万我来付”),务必想清楚再发消息。法律上这叫“债务加入”,发出去就可能要真还钱!
- 对方发承诺时,你一定要保存原始记录:别删聊天记录,最好录屏公证。像本案中张某能赢,就靠保存了陈某的微信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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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到位”
- 如果你像张某一样,从别人手里“接过”债权(比如公司把欠款转给你追讨),必须让原债权人正式通知债务人。
- 通知要规范:像本案中湖南某公司先打电话说明,再发短信附上《债权转让通知书》,才算有效。光发个模糊截图或口头说说,法院可能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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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钱必须留“铁证”
- 如果你像张某一样替别人垫钱(比如工伤赔偿),光有收条不够!
- 必须做到两点:①让收款人写清金额、事由的收条(像陈某丙写“领到12.5万元”);②用银行转账,保留流水记录。本案被告曾质疑“钱没真付”,但张某有收条+转账记录,才没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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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是自动有的,要提前约定
- 张某想收利息却被法院驳回,因为陈某的微信里没写“逾期要付利息”。
- 提醒:如果让别人还钱,一定要在承诺里加一句“超期按X%付利息”,否则只能讨本金!
最后划重点:
- 普通人发微信涉及钱款时,别当儿戏!一句“我来付”可能让你真背债。
- 收到别人承诺,立刻保存证据:录屏+备份到云端,别只存手机里。
- 债权转让后,亲自确认通知是否送到:打电话录音、发短信留痕,避免像本案被告扯皮“没收到通知”。
生活中很多纠纷,源头就是“觉得小事不用留证据”。记住:法律只保护有准备的人。遇到钱款往来,多花1分钟留凭证,能省你10年麻烦!
(注:文中人名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隐去,如张某、陈某、湖南某公司、隆回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