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赠与无效妻子可追回夫妻共同财产-隆回律师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案号:(2025)湘0524民初460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谢某与第三人余某甲于2013年8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持续至今。2025年4月,余某甲与被告宁某相识,此后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2025年5月至2025年8月,余某甲通过银行转款的方式共计向宁某转款112998.54元,其中2025年6月7日的银行转款6666.66元备注为“乔迁大吉”,其余转款有的备注为“自愿赠与”、“爱你生生世世”,有的未做备注;通过微信转款23490元,其转款明细大部分金额为520元、1314元、5200元,单笔转款金额低于1000元的有302元(不包含单笔转款金额为520元的)。宁某在两人交往期间向余某甲转款2183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确认丈夫给情人的127336.88元赠与行为无效,情人必须全额还给妻子;但妻子要求情人支付利息的请求被驳回。具体来说,法院扣除了微信里302元的小额日常花销、6666.66元的乔迁红包,以及情人转回的2183元,最终算出应还金额。诉讼费主要由情人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婚外赠与的钱,妻子这样追回最有效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丈夫婚内偷偷给情人转账,违反公序良俗,钱能追回来,但不是所有钱都能一分不少全要到手! 很多普通老百姓遇到类似情况容易走弯路,我用大白话给你说清楚关键点和应对方法:
1. 为什么法院判“赠与无效”?关键看两点
- 钱是夫妻共同的:丈夫婚后挣的钱,除非婚前特别约定,否则都是夫妻俩的“共有财产”。丈夫没和妻子商量就大把送人,等于偷拿别人的钱送礼,法律不认账。
- 行为伤风败俗:转520元、1314元(谐音“我爱你一生一世”)、备注“爱你生生世世”,明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维系婚外情。这就像偷偷拿家里存款给第三者买礼物,既破坏婚姻忠诚,又违背社会道德底线,法院肯定要管。
2. 但别指望“全款追回”!法院会扣掉这些钱
- 小额“甜蜜转账”不算:像520元、1314元这种日常小金额(单笔低于1000元),法院认为是“正常交往花销”,比如请吃饭、买小礼物,一般不追回。
- 正常人情往来不追:比如6666.66元备注“乔迁大吉”,相当于普通朋友送搬家红包,法院认可这是合理支出。
- 对方转回的钱要抵扣:情人如果也给过丈夫钱(比如本案2183元),会直接从应还总额里扣掉。
3.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这样做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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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死死抓住证据!
别光靠嘴说“他给小三钱了”,必须保存:
✅ 转账记录:微信/银行流水截图(重点标出520、1314等特殊金额);
✅ 聊天记录:暧昧对话、备注截图(如“爱你生生世世”);
✅ 婚姻证明:结婚证(证明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像本案原告,就靠微信聊天中情人亲口承认“我是第三者”,才一锤定音。千万别删记录! -
第二步:越快起诉越好!
发现丈夫转账后,3个月内行动最稳妥。拖久了:
❌ 对方可能把钱花光,执行困难;
❌ 超过3年诉讼时效,法院直接不受理(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操作建议:
→ 先向法院申请冻结情人账户(像本案原告,一立案就冻结了3万多元);
→ 再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返还钱款。 -
第三步:别被“无效”二字忽悠,重点在“能拿回多少”
- 要求情人付利息?很难成功!本案妻子没拿到利息,因为丈夫自己过错更大(婚内出轨是主因)。
- 追讨范围要合理:别把乔迁红包、日常小转账算进去,否则法院会像本案一样直接扣除,还可能让你多付诉讼费。
- 重点盯住大额转账:单笔超1000元、备注暧昧的,才是追回主力。
最后提醒:普通人别自己硬扛
这种案子表面是“要钱”,实则要同时证明三点:婚外情存在 + 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 转账目的不正当。普通人容易漏证据、说错话(比如像被告宁某辩称“只是师生关系”,但拿不出证据就败诉)。务必找专业婚姻律师介入——律师能帮你:
① 梳理哪些转账能追回(避免白忙活);
② 指导收集铁证(聊天记录怎么固定才有效);
③ 预判法院扣减规则,争取最大回款。
记住:法律站在维护婚姻忠诚的一方,但只有用对方法,才能把“纸面权利”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