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款转为借款后如何合法追回本金和利息 - 邵阳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朋友咨询:“我投了钱做生意,结果没拿到股份,对方说退钱又拖着不给,怎么办?”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来给大家讲清楚。这个案子很典型——投资款通过聊天记录“变身”成借款,最终法院支持了追讨本金和利息的请求。如果你正为类似问题头疼,看完这篇就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75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原告刘某和被告唐某是朋友。唐某是某SPA常德汉寿店的合伙人,2019年4月6日,她邀请刘某一起经营,两人签了《合伙经营协议》,约定刘某出15万元占16%的股份。当天,唐某给刘某开了收据:“今收到刘某交来汉寿店款项10万元(拾万元整),未收款5万元(伍万元整)。”因为唐某2018年欠刘某3万元一直没还,双方商量把这3万元转成投资款。2019年4月26日,刘某又转账2万元,备注“汉寿店入股资金结清”,这样15万元就全部付清了。
但后来,唐某既没给刘某股份,也没让刘某参与经营。2020年2月26日,唐某在微信里说:“你到时候入股的那个钱啊,我按照本金退还给你……”刘某回复同意。2021年6月14日,唐某又发微信:“……这两年你投出去的钱都一直没有给到你,到时候附上利息……你到时候那个钱的话就不算你投资吗,算我借你的”,刘某也确认了。之后刘某多次催款,唐某始终不还钱,刘某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怎么判的?
法院要求唐某10天内还清15万元本金,并从2021年11月7日起按年利率3.85%支付利息(利息算到实际还清那天为止)。如果唐某拖着不还,还得额外付“拖延赔偿金”(法律上叫迟延履行利息)。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投资变借款,这样操作才能拿回钱!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投资款通过双方聊天记录“转性”成了借款,法院就按借钱不还来处理了。很多人以为签了投资协议就只能认亏,但其实——只要对方亲口承认“这钱我退你,算我借的”,你就有机会把“投资”变成“借款”,轻松拿回本金加利息!
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4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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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必须“铁板钉钉”
投资时别光靠口头说!签协议、打收据、转账备注写清楚用途(比如“入股某SPA汉寿店”)。如果对方 later 说“钱我退你”,一定要用微信/短信留痕,像案例中唐某说“算我借你的”,这就是翻身的关键证据。切记:录音、聊天记录千万别删,手机备份+云端存双份! -
“转借款”要双方明确同意
对方说“退钱”不等于自动变借款!必须像案例里那样,对方亲口说“算我借你的”,你当场回复“好的”(比如刘某回“我知道的呢”)。如果对方含糊说“以后再说”,赶紧追问一句:“那这钱是算投资还是算你借我的?”——微信确认最管用。 -
利息没约定?法律帮你兜底
很多人吃亏在不好意思谈利息。其实就算对方没提利息(像唐某只说“附上利息”但没说多少),法律也规定:从约定还款日第二天起,你可以按银行同期利率(现在约3.45%)要“拖延赔偿”。案例中刘某聪明在——她等对方拖到2021年11月才起诉,法院直接从这天算利息,一分钱没少! -
拖太久?3年内必须行动!
法律不保护“睡懒觉的人”。从对方承诺还款日(比如微信说“10月还”)起算,超过3年再起诉,法院可能不支持!案例中刘某2021年6月确认借款,2025年起诉(因公告送达耗时),但关键是从2021年11月起算利息,没超时效。建议:对方拖过约定还款日1个月,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截图+邮寄留存),再不还就赶紧找律师立案。
最后提醒一句:投资有风险,但别当“冤大头”!真遇到对方不给股份又赖账,别死磕“投资纠纷”——抓住对方转借款的证据,按“借钱不还”打官司,胜算更高、回款更快。保留好每一笔记录,该出手时就出手,法律永远站在有准备的人这边!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公司及个人信息已按规范简化处理,案例细节源自真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