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息过高法院只支持合理范围-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82民初8318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告界首市某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水性涂料生产、加工、销售,被告聂某曾从原告处购买货物。2025年5月18日,经双方结算,被告聂某为原告出具结算单,内容为“今欠界首市某有限公司货款177170元,于2025年6月18日前付清。逾期不履行,自欠款之日起按月息1.28分支付利息,并承担因行使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如有纠纷,应在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结算单出具后,被告至今未支付货款。
法院判决:被告聂某需在20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77170元及利息(利息以17717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5%,自2025年5月18日起算到付清之日止),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按原主张的月利率1.28%计算高额利息)。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逾期付款利息不能“漫天要价”,法院只支持合理范围的损失赔偿。
本案中,原告在结算单里写了“月息1.28分”(相当于年利率15.36%),觉得对方违约就得狠狠罚。但法院一查:这利息比银行正常贷款利率高太多了!原告既没证明自己实际损失有多大,也没合理依据。根据国家规定,买卖合同的逾期利息不能超过“银行贷款利率(LPR)加30%-50%”。当时LPR约3%,加50%就是4.5%,所以法院直接把利息从15.36%降到4.5%。简单说:合同里写的违约金再高,法院也不会全认,得按“损失多少赔多少”的原则来,避免一方被“割韭菜”。
遇到类似欠款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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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利息别写太高,参考“银行利率+小浮动”
- 比如现在银行1年期贷款利率约3%,逾期利息写“LPR加50%”(即4.5%左右)比较稳妥。写太高(像本案15%)反而可能不被法院支持,白忙一场。
- 小技巧:直接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加计50%计算”,避免数字模糊(比如“月息1.28分”这种老说法容易算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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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时:保留证据,别光用嘴说
- 像本案的结算单就很好——写清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规则,双方签字。日常交易中:
- 要有送货单、对账单(双方签字);
- 催款时用微信/短信留记录,别只打电话;
- 如果对方打欠条,务必写明“逾期按XX标准付息”,避免口头承诺。
- 像本案的结算单就很好——写清欠款金额、还款时间、利息规则,双方签字。日常交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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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时:主张利息要“讲道理”
- 别学原告一开始要15.36%的年息——法院一看就可能觉得“狮子大开口”,反而降低你的可信度。
- 主张利息时,主动说明“参考了当前LPR标准”,并提供银行利率截图(手机就能查“中国人民银行LPR”),这样法院更容易支持你。
- 如果对方一直躲着不还,赶紧申请财产保全(像本案原告做了),防止他转移钱跑路。
最后提醒: 拖欠货款是常见纠纷,但法律不保护“暴利”。签合同前多查查LPR利率(支付宝搜“LPR”就能看到),留好每一步证据,真闹到法院时才能稳赢。别等对方欠钱不还才着急,预防比追债容易十倍!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纠纷请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规范隐去真实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