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选任不当需担责但自担风险为主-阜南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5民初1418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张某与朱某是同村人,朱某因拆除旧房,让张某去切割房梁。2025年5月21日早上,张某带着自家切割机和家属马某到朱某家干活,刚工作10分钟,不慎从二楼摔下受伤,被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左脚跖骨和跟骨骨折,在医院住了11天,花掉医疗费27308.11元。朱某在张某住院时垫付了4000元。后来张某做了伤残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医生建议他休息180天、需要90天护理和营养。张某要求朱某和其妻子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8万多。
法院最终判决:朱某赔偿张某55464.81元(总损失184882.71元的30%,扣除已垫付的4000元);驳回张某对李某的所有要求;其他赔偿请求也不支持。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核心提示:干活前先分清"雇人干活"还是"包活交成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双方都得担责!
很多人以为"谁让我干活,我就算谁雇的",但法律上这可能是个误区。就像本案,张某以为自己是朱某雇来的工人,但法院发现:张某是自带切割机去干活,按"切完房梁"这个结果收钱(之前类似活给了400元),不是按天算工资;他还能带家属一起干——这明显不是普通打工,而是"包活交成果"的承揽关系。关键区别就三点:
- 工具谁出?自己带工具干活(如本案切割机),更可能是承揽;
- 钱怎么算?按完成结果给钱(比如"拆完给500元"),不是按天发工资;
- 听谁指挥?干活过程没人盯着你、管你怎么做,基本就是承揽。
如果确认是承揽关系,记住两个关键点:
✅ 定作人(包活给你的)也有责任:
本案朱某把危险的高空切割活交给没专业资质的张某,法院认为他"选人不当",所以要赔30%。如果你是包活给别人的:
- 千万别找没资质的人干危险活(比如高空、用电、重型机械);
- 明确要求对方戴安全帽、系安全绳,最好签个简单协议写清安全责任。
✅ 干活的人自己要担大头风险:
法院说张某"明知危险却不做防护",自己要负70%责任。如果你是干活的:
- 接危险活前先看自己有没有资质(比如高空作业证);
- 一定要戴安全帽、系安全绳!没防护措施千万别开工;
- 受伤后别学张某"跟医生说有医保自己付",这会让法院觉得你不在意安全。
特别提醒:
- 配偶不必然要赔钱:李某没参与谈活、没出钱也没签字,法院直接驳回对她的起诉。夫妻一方干活出事,另一方不用连带赔偿。
- 垫付的钱能追回:朱某垫的4000元,法院直接从赔偿款里扣掉了。干活受伤后对方垫了钱,记得保留收据。
- 交通费要真实:张某要1000元交通费,但因发票是后补的,法院只认200元。留好打车记录、车票,别事后补。
最后划重点:
- 危险活别随便接!没资质、没防护就开工,出事自己要负大责;
- 包活给别人时,对方有没有证、会不会防护,你得把好关;
- 一出事先固定证据:拍现场照片、留医疗记录、记清楚谁让干的活。
(注:以上分析基于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真实案例,各地判例可能有差异,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