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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遇虚假信息可追回投资款-通城县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通城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翻译”法律难题。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大家遇到“投资被坑”时该怎么保护自己。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签了协议就只能认栽,其实法律早就留了“后悔药”!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2民初26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直接还原判决书内容,已按规则改写人名/公司名):
被告黄某系通城县某牌加油站(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11%。2025年3月1日,黄某作为甲方与何某作为乙方为解决通城县某加油站扩建需要资金的问题签订了合伙协议书,协议约定某加油站总资产1000万元,乙方出资人民币30万元(叁拾万元整)成为某加油站的隐名股东,每年乙方参与分红。签订协议后何某陆续通过银行转账10万元给黄某的妻子,通过微信转账20万元给黄某共30万元出资款给黄某。2025年5月,黄某向何某发送微信消息称借款10万元投资自己姑妈的加油站,何某另向自己支付的五万元算何某在自己姑妈加油站的出资,但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另查明,原、被告自2025年2月至6月期间存在频繁的资金往来。

判决结果很简单:
法院判黄某30天内退给何某30万元投资款,并从2025年3月4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但何某另外要的15万元(10万借款+5万无协议出资),因不属于本案范围,被驳回请求(可另案起诉)。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记住3个保命锦囊!

这个案子表面是“股东打官司”,实则是合同陷阱——黄某在协议里谎称加油站“总资产1000万”(实际才300万),还让何某当“隐形股东”却从不分红。法院为啥判退款?核心就一句话:“签协议时骗人,你有权说不干了!”

普通人遇到类似坑,立刻做这3件事:

  1. 签协议前,必须查清“真面目”
    案例中何某吃了大亏:黄某吹嘘“总资产1000万”,结果实际只有300万。法律上这叫“虚假陈述”,相当于卖车时说“新车”实则是报废车!
    ✅ 正确操作:

    • 投资前让对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合伙协议》原件(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真伪);
    • 要求查看最新财务报表(别信口头承诺,加油站这种生意,流水账本一查就露馅);
    • 如果对方说“信息保密”“别人都这么投”,99%是骗局!
  2. 钱转出去后,要盯紧“分红权”
    何某投了30万,却从没参与经营、没拿过分红。法院认定:“目的无法实现,必须退钱!”
    ✅ 正确操作:

    • 每转一笔钱,备注“XX项目投资款”(微信/银行转账必写);
    • 每季度问对方要经营报告(哪怕对方拖,也要留微信记录当证据);
    • 如果3个月联系不上人,或对方总说“再等等”,马上保存所有聊天记录——这是起诉的关键证据!
  3. 其他钱别混着算,分开处理
    何某另转的15万,法院没支持:10万是借款(微信有“借”字记录),5万没协议算“糊涂账”。
    ✅ 正确操作:

    • 借款:必须写借条!哪怕微信说“下周还”,也要补一句“以此为准”;
    • 投资:必须签书面协议!没写清楚“占多少股”“怎么分红”的,法律不认;
    • 赌资/高利贷:案例中黄某辩称“15万是赌债”,但法院因证据不足没采信。切记: 给人转钱涉及赌博、高利贷的,法律不保护!

最后提醒:
很多人以为“签了字就改不了”,其实法律给足了“后悔期”。像本案中,何某因对方虚假信息导致“投资目的落空”,法院直接判退款。但关键在证据! 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协议原件,缺一样都可能输官司。

下次再有人拉你“一起投资”:
❌ 别信“稳赚不赔”“内部消息”;
✅ 先查企业底细,再签规范协议;
✅ 钱转出去后定期“查岗”。
真被坑了也别慌——3年内都能起诉,法律永远站在诚实的人这边!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司法惯例简化,案例细节源自真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