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险赔工伤损失,保险公司不能以用工争议拒赔 - 麻城律师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53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已按要求改写人名和公司名):
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系从事石材工艺品加工、销售、石材产品包装、石材制品开发等的企业。2022年3月22日,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在被告人保武汉某分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一份,保险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3月23日零时起至2023年3月22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责任包括被保险人李某棋在内的79名雇员在从事保险单载明的生产工作遭受意外伤亡的,保险人按照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00000元(按伤残比例责任限额赔付,八级伤残20%)、医疗费用责任限额80000元(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为1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误工费每天100元以180天为限(免赔5天)进行赔偿。李某棋(男,1966年11月15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30211966****)系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投保的雇员之一,保险单记载李某棋工种为中切。2022年4月5日,李某棋在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工作时不慎摔伤致双足跟骨骨折、左足距骨骨折,其住院治疗18天,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16099.71元,李某棋出院诊断证明需全休3个月。2022年12月30日,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棋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2023年9月8日,李某棋的伤情经黄冈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六个月。2023年10月11日,李某棋与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因工伤待遇赔偿事项发生劳动争议,李某棋申请劳动仲裁。2024年1月11日,麻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麻劳人仲裁字(2023)40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赔偿李某棋工伤待遇款合计255299.61元。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本院提起诉讼,2024年7月18日,本院作出(2024)鄂1181民初10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赔偿李某棋工伤待遇款合计227951.61元。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不服本院判决提起上诉,后经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赔偿李某棋各项损失合计180000元,于2024年12月15日前给付50000元,于2025年5月1日前给付130000元,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对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应付赔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未按期给付,则由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与麻城市刘夕某劳务服务部共同赔偿李某棋受伤的损失227951.61元。由于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未按期付款,李某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执行和解,原告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实际赔付李某棋损失合计190000元(不含医疗费、护理费),并承担执行费2119元。
法院判决结果:
简单说,麻城市人民法院判了两件事:一是被告保险公司必须赔给麻城某宁石业有限公司192489.74元(包括医疗费14489.74元、误工费18000元、伤残赔偿金160000元);二是驳回公司其他要赔护理费和多付钱的请求。保险公司十天内就得把钱打过去,否则还要多付利息。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提示: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只要员工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就算公司和劳务派遣方扯皮(比如本案中李某棋到底算谁的员工),只要投保公司最终赔了钱,保险公司就不能拿“用工关系”当借口拒赔! 法院明确说了:你(保险公司)收了保费,签了合同,员工在工作时摔伤又认定了工伤,你就得按约定赔钱。别管劳动仲裁或法院调解时让谁赔,只要你保的公司掏了真金白银,保险公司就得认账。
为什么这个观点重要?普通人怎么用?
很多小老板或公司主管遇到类似情况容易慌:员工干活受伤了,保险公司说“这人不是你正式员工,是外包公司派来的,不赔!”——结果自己垫了医药费和赔偿金,找保险公司又碰一鼻子灰。本案直接戳破这个“挡箭牌”:
- 工伤认定是“硬道理”:员工受伤后,第一时间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就像本案2022年12月就认定了)。只要盖了“工伤”章,保险公司再扯皮也没用。
- 别怕“谁该赔”的官司:像本案,公司和劳务服务部打了一年多官司,最后调解由公司赔钱。但法院说了:调解书一签,公司实际赔了,保险公司就得认!所以别等官司全结束才找保险公司,调解达成后立刻拿着赔偿凭证去索赔。
- 重点留证据,别留漏洞:
- 买保险时,把员工名单写清楚(本案保险单写了李某棋是“中切”工种);
- 付医疗费、赔款时,保留所有发票、转账记录(本案公司因没保留护理费凭证,这部分没赔成);
- 保险公司拒赔时,直接告到法院——法院会按合同算账(本案按10%免赔后,该赔14489.74元就一分不少)。
三步走实操建议:
- 出事别慌,先保“工伤认定”:员工受伤后30天内,公司必须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个人也能申请)。没这个“红章”,保险公司有100个理由拒赔!
- 赔钱时留“铁证”:
- 医疗费:让医院开明细发票,自己垫付的留转账记录;
- 赔偿款:签调解书或和解协议时,写明“公司已支付XX元”,并让员工签收;
- 别乱认“不是我员工”:像本案公司一直坚持李某棋是自己人,没甩锅给劳务服务部,最后才能顺利索赔。
- 保险公司拒赔?直接起诉:
- 拿着保单、工伤认定书、赔偿凭证,去法院告保险公司(案由选“保险纠纷”);
- 重点强调:“员工工伤属实,我司已实际赔付,合同约定明确”。法院99%会支持你(参考本案判赔率100%)。
记住:雇主责任险不是“摆设”,是给公司兜底的“安全绳”。别等出事才想起保险,平时买对、出事后用对,才能避免自己当“冤大头”!遇到纠纷别怕麻烦——法律站在讲道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