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主未买交强险需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偿损失-洪湖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83民初27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2月16日16时10分,李某荣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峰口镇潭州村三组往峰口镇潭洲村十组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洪湖市镇村**组路段(潭洲村1公里200米)时,遇前方行人姚某横过马路,人车相撞,造成姚某、李某荣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姚某住院治疗19天。2024年9月6日,洪湖某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认定姚某构成十级伤残,需给予择期手术取出内固定及患肢康复训练等后续治疗,误工期18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90日(均含二次手术时间)。
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荣负主要责任,姚某负次要责任。
姚某,1958年1月15日出生,就职于洪湖市某制衣厂,月工资标准3000元/月。
医疗费凭票据确认为29926.42元(包含门诊947元),后续治疗费据实赔付;住院伙食补助费950元;营养费2700元;护理费扣减掉被告家属护理时间后计算为8059.7元;误工费按照3000元/月标准计算为18000元;残疾赔偿金65781.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3000元;鉴定费用2280元。
被告李某荣为原告垫付医疗费等共计29447元(包含947元门诊票据和500元生活费),且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李某荣需赔偿原告姚某95893.99元(已扣减垫付的29447元),案件受理费1529元由被告李某荣负担。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遇到类似纠纷的当事人该如何处理的效果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车主没买交强险,出了事故要赔得更多! 很多人觉得“摩托车不上牌、不买保险也没事”,但一旦撞到人,后果很严重。法院为啥让李某荣赔这么多?关键点有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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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保命符”,不买就得自己兜底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就像开车必须带驾照一样。李某荣没买,法院就按“如果买了交强险该赔多少”来算——先在交强险限额内(比如医疗费1.8万、伤残赔偿18万)全额赔给姚某(本案中交强险部分赔了11万多)。超出部分(1.7万多),才按责任比例(李某荣主责70%)再赔。简单说:没买保险,自己先掏“保底钱”,再算责任比例;买了保险,保险公司会替你扛大部分。
提示你:- 无论是摩托车还是汽车,上路前必须买交强险!去保险公司花几百块就能办,别省这点小钱。
- 如果对方没买保险,事故后直接要求对方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赔满”,别被“按责任比例少赔”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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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留全,该赔的才能拿到手
姚某能拿到赔偿,关键靠三样东西:交警开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写明谁主责谁次责)、医院的所有票据(包括微信转账记录)、工作证明和工资条(证明误工损失)。李某荣想少赔护理费,但拿不出妻子护理的详细记录,法院只酌情扣了部分;交通费因没发票,一分没支持。
提示你:- 事故一发生,立刻报警!等交警出责任认定书(这是法院判责的“铁证”)。
- 保留所有票据:医疗费发票、工资条、护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家人照顾)。微信转账也要截图存好,别删记录。
- 别信“私了”口头承诺!尤其对方说“我慢慢还”“我穷赔不起”,一定要走法律程序。本案中李某荣自称“年老体弱”,但法院照样判赔,因为责任在身就得负责。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中,行人也有责任(比如姚某横穿马路负次责),所以走路也要注意安全。但作为车主,买交强险是底线,不买等于给钱包“埋雷”。下次开车前花5分钟确认保险是否有效,出事时能省心又省钱。遇到纠纷别慌,按步骤留证据、找专业律师(别自己乱签协议),法律会保护你的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