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后不及时修车损失扩大自己担责-洪湖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洪湖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83民初253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2日15时03分左右,陈某焕驾驶车牌号为鄂W3的小型汽车,在湖北省S13(武监高速)武监向行驶到K59+500M处时,追尾撞上了王某群驾驶的车牌号为鄂A6的小型汽车(车主是甘某),导致两车都坏了。交警认定陈某焕全责,王某群无责。事故发生后,甘某的车一直停在修理店没修,甘某主张修车费41514.52元,但保险公司只认28053.18元。甘某还说因为车坏了,自己租了代步车,花了22350元,还要求赔后续租车费、误工费等。法院多次提醒甘某赶紧修车别让损失变大,但甘某不同意做车辆损失鉴定,坚持说“保险公司不让修车”,结果车一直放着没动。

法院最后判决:中国某财保险武汉分公司(就是肇事车的保险公司)赔给甘某39000元(包括修车费3万元和45天的合理租车费9000元),其他要求全部驳回。简单说,甘某只拿到一小部分钱,大部分索赔没得到支持。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车坏了别光顾着扯皮,赶紧修!拖太久损失变大,法院可不帮你买单。 很多人以为“对方全责,我就躺平等赔钱”,但法院明确说了:你有义务防止损失扩大。下面用大白话教你几招,避免踩坑:

  1. 车坏了先修车,别赌气“放着等说法”
    法院为啥不认甘某的4万多元修车费?因为他死活不同意做损失鉴定,车一放就是大半年。记住:只要车能修,你就得尽快修!哪怕和保险公司对金额有分歧,也别让车“睡”在修理店。可以自己先垫钱修好,保留发票,再拿发票去告保险公司。拖着不修?法院会认为“扩大损失是你自己造成的”,像甘某那样,租车费只认45天,后面再租再多也不赔。

  2. 对定损金额不服?赶紧申请鉴定
    保险公司说修车只要2万,你觉得要4万?别光嘴上吵!马上向法院申请做损失鉴定(就像测体重得用秤,不能光猜)。甘某就栽在这儿:法院多次劝他配合鉴定,他硬说“和保险公司没关系”,结果法院只能按保险公司报的低价判。小提醒: 鉴定费一般由败诉方出,但如果你赢了,这笔钱也能让对方赔。

  3. 租代步车要“合理”,别当自己开豪车公司
    车坏了确实可以租个车用,但法院只认“必要费用”。甘某租了车,但法院发现:他住的地方离公司才7分钟车程,却租豪车天天跑,还让自家公司打钱(等于自己租自己用)。最后法院只按每天200元、租45天算合理。普通人记住:

    • 租普通经济型车就行(比如网约车档次);
    • 别超过实际修车时间(一般小事故1-2周,大事故别超2个月);
    • 保留租车合同和付款记录,别用公司账户租私车。
  4. 最后叮嘱一句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最怕“拖”。对方全责不代表你能躺着收钱——你得主动止损!修车、鉴定、租车都要快、要合理。要是保险公司耍赖,立刻找律师或直接起诉,千万别学甘某“放任损失扩大”。法院永远支持“老实修车的人”,不支持“光说不练的人”。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案例分析,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已按规范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