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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触交通事故中无责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公安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公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22民初364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5年5月18日12时18分许,康某驾驶无号牌二轮轻便摩托车沿公安县青吉工业园疏港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安大道灯控十字交叉路口时,在闯红灯直行通过路口的过程中,遇孔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公安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绿灯直行通过时,两车发生碰撞,致康某及所驾车辆侧翻倒地并滑行,二轮轻便摩托车滑行至路口西端停止线处时,又与停车等待通行的何某驾驶的大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康某在公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公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在康某与孔某之间,康某承担主要责任,孔某承担次要责任;在康某与何某之间,康某承担全部责任,何某不承担责任。肇事小型客车由孔某驾驶,并在中国某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额30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大型普通客车由何某驾驶,并在永安某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发当天,康某在公安县某医院抢救治疗花费住院费11430.92元。孔某在事故发生后向雷某、雷某某、康某垫付费用共计47271.3元。康某于1953年1月19日出生,雷某为康某的配偶,雷某某为康某的长子,康某为康某的次女。

法院判决结果:中国某有限公司向雷某、雷某某、康某赔付227925元;向孔某支付44746元;驳回雷某、雷某某、康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交通事故中,如果无责方车辆与事故车辆没有实际接触(例如静止等待红灯),即使出现在事故现场,其保险公司也不需要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赔偿。

这起案子的争议焦点很简单:何某驾驶的大客车当时在路口停车等红灯,根本没碰到康某和摩托车,但死者家属却要求何某的保险公司(永安某有限公司)赔钱。法院为啥没支持?因为法律讲的是"事实"——你没碰上别人,就不算事故的"参与者"。就像你站在路边看热闹,结果有人打架伤到了自己,你总不能让围观群众赔钱吧?保险公司推脱说"无责也得赔",但法院明确说了:无接触=无责任,别想"躺赢"赔款!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记住这4点:

  1. 第一时间固定"无接触"证据
    事故现场别慌,用手机拍视频!重点拍清楚:

    • 无责方车辆是否静止(比如等红灯时完全停住);
    • 事故车辆滑行轨迹(证明碰撞后才碰到无责车);
    • 地面刹车痕、散落物位置(交警会画图,你主动要复印件)。
      本案中,何某的车根本没动过,监控一调就清楚,家属硬要索赔直接被法院驳回。
  2. 别被保险公司忽悠"无责也要赔"
    很多保险公司会说"交强险无责限额1.8万必须赔",但这是坑!法律只规定:必须有"接触"才启动无责赔偿。像本案中摩托车滑行后才撞上大客车,属于"二次碰撞",何某的车和人全程没碰上康某,法院直接说"不赔"。如果保险公司硬要你掏钱,立刻甩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解释》第13条:"未接触不担责"!

  3. 责任认定书是"护身符",但别全信
    交警开的责任书(本案认定何某"无责")是重要依据,但如果有疑点:

    • 马上申请复核(3天内向交警队提交);
    • 自己补充证据(比如行车记录仪视频);
    • 别签字!本案中何某没出庭,差点因缺席被判赔,幸亏法院查清了事实。
  4. 赔偿计算要盯紧"合理项"
    家属常被"天价索赔"蒙蔽(本案原要36万,法院只认27万),重点防3个坑:

    • 医疗费:必须用正规发票,别信"小诊所手写收据";
    • 精神抚慰金:主要责任方(本案死者全责)最高只赔3万,别被忽悠要5万;
    • 被扶养人生活费:老人自己有子女赡养?法院直接不认(本案雷某有俩成年子女,索赔被驳回)。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别"私了"!尤其涉及人伤死亡,一定要报警+报保险。无责方如果被索赔,直接说:"等法院判,我有证据证明没接触"。记住,法律保护的是事实,不是谁哭得大声。真遇到难题,找当地律师调监控、查卷宗,花小钱省大麻烦——毕竟,你的车没碰上别人,钱就不该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