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加工费未付也能追讨 - 沙洋律师加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普通老百姓,很多人以为只有白纸黑字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口头说好的事出了问题就“没法告”。但这个真实案例告诉你:口头约定的加工费,只要证据充分,法院照样支持你追讨回来! 下面我用大白话解读这个判决,帮大家遇到类似纠纷时知道咋办。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822民初90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沙洋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陈某和刘某经贺某介绍合作,口头商量好:刘某提供原料,陈某给她加工羽绒服,先做5000件,每件62元,陈某出货后刘某就付钱。后来刘某通过微信群下单,陈某接单加工,加工完就在微信群发送货单,双方确认后陈某安排送货。因为羽绒服卖得好,刘某又加单,两人口头说好:超过6000件的部分,每件加5元(变成67元)。从2023年11月11日到2024年1月3日,陈某分批给刘某送了9098件羽绒服(含3件样衣)。2024年1月3日下午,两人在微信里对账,刘某自己承认收到了9098件。对账后,陈某又送了1541件,总共送了10639件(含样衣)。另外,刘某提供的胆布料不够,让陈某自己买了55件胆布(每件320元,共17600元),这笔钱也说好算进加工费。刘某收货后,分几次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给了陈某30万元,但剩下的钱一直没付。
陈某自己算的账是:10636件里,6000件按62元算(372000元),剩下4636件按67元算(310612元),加上胆布17600元,总共该付700212元。减去已付的30万元,还欠400212元。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刘某在10天内把400212元加工费付给陈某,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由刘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口头约定别怕,关键留好证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口头加工合同同样受法律保护,但你得能证明“说过啥、干过啥”。 法院为啥支持陈某?因为他留全了“铁证”:
- 微信群聊记录:下单、送货单确认都在群里,刘某自己还在微信里对账认了货;
- 送货单和录音:每次送货有单子,催款时还有通话录音,刘某亲口承认欠钱;
- 付款凭证和证人:转账记录证明付过30万,证人(员工杨某、介绍人贺某)出庭作证,证明口头约定的价格和加单细节。
如果你遇到类似加工费拖欠,记住这3步,轻松避坑:
- 口头约定也要留“痕迹”:别嫌麻烦!下单、送货、对账全用微信或短信,比如发个“刘某,今天送100件羽绒服,按67元/件算,送货单附后”,对方回个“收到”就管用。聊天记录千万别删,这是法院最认的证据。
- 送货必须“签字确认”:送货时让对方签收单,或者像本案一样在群里发单子等对方回复。如果对方耍赖不认,马上录音催款(比如打电话说:“刘某,上次送的500件你还没付款,什么时候结?”)。
- 别等拖成“老赖”才行动:对方一拖欠就发书面催款通知(微信也行),保留好所有记录。如果超过1个月不付,直接找律师起诉——像本案,从立案到拿到判决只用了4个月,法院还会让对方加倍付利息!
最后提醒:
- 加工行业常见“口头约定”,但法律不看形式看证据。哪怕没签合同,只要聊天记录、送货单、付款凭证齐全,法院照样判你赢!
- 对方玩失踪?别慌!像本案刘某没出庭,法院照样缺席判决。关键是自己把证据链做扎实:从下单→加工→送货→对账→催款,每一步都要留痕。
记住:法律保护老实干活的人,但只帮会留证据的老实人。下次接加工活,手机就是你的“合同本”,多拍几张照、多存几条微信,钱才落袋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