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全责方必须赔钱,但这些赔偿项目法院会严格把关-随州曾都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随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303民初314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4月1日7时55分许,罗某驾驶的鄂SC**号车行驶至随州市门前路段时,与武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武某受伤。武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15天。事故发生后,武某将电动车送至车行维修,支出维修费600元。2024年4月1日,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武某无责任。2025年6月30日,经交警部门委托,某鉴定所对武某伤情鉴定为:左股骨颈骨折致左髋关节功能丧失25%以上,评定为十级伤残;误工期360日,护理期150日,营养期150日。罗某驾驶的车辆在某财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诉讼中,某财公司对鉴定结果不认可,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9月22日,法院委托武汉普爱法医司法鉴定所重新鉴定,结论为:武某构成十级伤残,但误工期300日、护理期120日、营养期120日。另查明,武某于1968年10月18日出生,事故前在随州市曾都区镇**村从事农作物种植。法院核定其损失包括:医疗费21529.5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50元、营养费3600元、误工费44838.08元、护理费16549.15元、伤残赔偿金9397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车辆维修费600元、交通费300元,合计187740.8元。事故发生后,某财公司垫付18000元,罗某垫付2260.4元。

法院判决:某财公司赔偿武某167480.4元;某财公司支付罗某垫付款2260.4元;驳回武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很多普通人容易踩的“坑”。作为经常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对方全责≠你能拿到所有要的钱,法院会像“查账”一样严格核对每一项赔偿。以下是血泪教训总结:

1. 交警责任认定书是“黄金证据”,必须当场固定!
本案中,交警第一时间出具了“罗某全责”的认定书,法院直接采信。但现实中很多人觉得“小刮蹭不用报警”,私下和解后对方反悔。记住:

2. 伤残鉴定别急着自己做,小心白花钱!
武某第一次自己委托鉴定所做了十级伤残鉴定,但保险公司马上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最终采纳了重新鉴定的结果(伤残等级没变,但误工期从360天砍到300天)。这意味着:

3. 赔偿金额不是你说了算,法院有“标准尺”
武某要了21万多元,法院只支持18万多,主要因为:

实操建议

4. 保险公司垫的钱,必须主动报!
本案某财公司垫了18000元、罗某垫了2260元,法院直接从总赔偿款里扣掉。但很多人怕“承认垫钱等于认账”,结果:

最后叮嘱
交通事故索赔就像“闯关游戏”:第一关报警定责,第二关选对鉴定,第三关算准赔偿。千万别信“找关系能多赔钱”的鬼话——本案法院连保险公司质疑的鉴定都敢推翻,只认证据和标准。如果对方全责却赖账,赶紧起诉(注意:人身损害诉讼时效只有3年!);如果拿不准赔偿清单,找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咨询(别乱花钱找“包赢”律师)。记住:法律保护的是证据充分的人,不是嗓门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