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式农机转场出事故也算作业过程,保险公司必须赔-荆州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23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8日中午,曾某驾驶履带式收割机沿田间土路由西向东行驶,当开到村道交叉路口准备上村道时,与吴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吴某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曾某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
吴某住院21天,诊断为颅脑损伤、鼻骨骨折等,医嘱要求休养3个月并加强营养护理。2025年2月,司法鉴定确认吴某构成十级伤残,建议误工180天、护理60天、营养60天。
曾某在2023年2月曾为中国某荆州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期1年),但收割机未买交强险。事故后曾某垫付吴某医疗费15000元。吴某起诉要求赔偿10万余元。
一审判决:认定曾某需赔偿吴某76490.07元(已扣除垫付的15000元),理由是收割机属于"机动车"必须买交强险,且事故发生在村道不属于农田作业过程,故中国某荆州公司不赔。
二审改判:
- 撤销一审判决;
- 中国某荆州公司在保险范围内直接赔付吴某59800元;
- 曾某只需再赔偿吴某16690.07元(比一审少赔6万元!)
三、关键提示:遇到农机事故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问题是:农机从一块田转场到另一块田的路上出事故,算不算"作业过程"?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为什么二审大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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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带式农机≠机动车
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是"轮式车辆"(比如汽车、摩托车),而收割机是履带式的,像坦克一样走路,所以不需要买交强险!一审误判曾某要先赔交强险,二审纠正后大幅降低了曾某的赔偿额。 -
"作业过程"包括转场
保险公司咬定"事故不在农田内发生"拒赔,但法院指出:-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白纸黑字写明:农机事故包括"在作业或者转移过程中"造成的事故;
- 农民开收割机从A田到B田,必须经过田埂、机耕道,这是农业生产不可分割的环节,就像人吃饭要从厨房走到餐桌一样自然;
-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自己印的格式条款,出现争议时必须按对农民有利的方式解释(《保险法》第30条)。
老乡们遇到类似事故要牢记3点:
✅ 第1步:立即固定"转场"证据
- 拍现场视频:重点拍收割机是从哪块田开出来的、要去哪块田作业;
- 找证人作证:同村一起干活的农民、土地承包合同都能证明"这是去下一块田的路上";
- 别被"村道事故不算农田"忽悠!机耕道、田埂路都是农业生产的"必经之路"。
✅ 第2步:把保险公司拉进同一个案子
本案曾某聪明地把中国某荆州公司一起告上法庭,避免了"先赔钱再另案告保险公司"的麻烦。记住:
- 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可以一起审!法院没理由拆开处理(《民事诉讼法》第52条);
- 起诉时直接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省得折腾两场官司。
✅ 第3步:死磕"履带式农机不买交强险"
如果对方说"你没买交强险要多赔钱":
- 拿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只有"轮式车辆"才叫机动车,履带式收割机、拖拉机通通不算!
- 湖北省规定农机只需在农机监理所登记(《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22条),根本不强制买交强险!
最后提醒
很多农民以为"路上出事就不算作业",保险公司就钻这个空子拒赔。其实法律早就保护农民:农机在田间地头移动就是作业的一部分!下次遇到类似纠纷:
1️⃣ 别慌,先查农机是不是履带式;
2️⃣ 重点收集"转场"证据;
3️⃣ 一定要把保险公司拖进同一个案子打。
这样既能少赔钱,又能更快拿到赔偿,别像曾某一审白白多赔6万块!
注:本文依据真实判决改编,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姓名及企业名称已做技术处理。具体案件需结合当地政策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