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认可?没证据法院不支持-荆州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23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19日12时20分许,左某驾驶小型客车沿台小线由北向南行驶,行至台小线1183公里580米(监利市白螺镇韩埠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的刘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追尾碰撞,造成刘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事故经监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左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案涉车辆在某荆州市分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2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至岳阳市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盆腹腔积血、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腰3左侧横突骨折"等,先后在三家医院住院治疗58天。刘某花费医疗费共计45068.68元,左某垫付了7482元,某荆州市分公司垫付了18000元。2024年12月31日,经武汉普爱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人体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某荆州市分公司申请重新鉴定,2025年6月16日,经武汉荆楚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所受损伤未致伤残。
一审法院判决某荆州市分公司赔偿刘某经济损失62333.74元,返还左某垫付款7482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改判赔偿167967.79元。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刘某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件最核心的问题是: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认可,但没有提供有效证据,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刘某第一次自己委托鉴定为十级伤残,但保险公司申请重新鉴定后,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认定不构成伤残。刘某对这个结果不服,认为重新鉴定过程中测量体位不对、量角器摆放位置有问题,还说鉴定时法医按压导致他疼痛。但刘某除了口头质疑外,没有提供任何专业证据来证明重新鉴定有问题。二审时刘某又提交了新的检查报告,但法院认为这份报告无法推翻之前的鉴定结论。
如果你遇到类似交通事故纠纷,记住这几点关键建议:
-
不要轻信"自己找的鉴定"
事故后自己委托的鉴定(如刘某第一次找的武汉普爱鉴定所)在法律上效力较弱。保险公司如果对这个鉴定有异议,法院很可能会同意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一般由法院指定,这个结果在法律上更有说服力。 -
质疑鉴定结果要有真凭实据
如果你认为重新鉴定有问题(比如测量方法不对、仪器摆放不规范),不能只是"我觉得"或者"我记得",必须提供:- 专业医学证据(如其他医院的诊断证明、影像资料)
- 法律认可的专家意见
- 鉴定过程的视频或照片证据
像刘某这样只说"法医按压我膝盖很疼",却没有拍下视频、没有找其他医生出具证明,法院很难支持你。
-
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要留凭证
刘某主张400元交通费,但拿不出打车票、公交卡记录等证据,法院直接不支持。记住:住院期间、复查路上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一定要保留票据;误工损失要提供工资单、单位证明;医疗费更要把每张发票都收好。 -
重新鉴定不是想做就能做
很多人以为"我不服就再做一次鉴定",但法律上不是这样。一审已经重新鉴定过一次,二审时刘某又要求再做一次,法院明确说这是"重复鉴定,浪费审判资源"。除非你有非常确凿的证据证明前次鉴定违法(如鉴定人无资质、关键材料造假),否则法院不会同意第三次鉴定。 -
关键一步:及时请专业律师
刘某自己对鉴定程序提出质疑,但表述很混乱(一会儿说体位不对,一会儿说量角器位置不对),而保险公司请的律师能专业回应,还让鉴定人出庭解释。普通人在面对专业法律程序时很容易吃亏,事故发生后最好尽快咨询专业交通事故律师,而不是等到官司打输了才后悔。
最后提醒大家: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伤残等级关系到十几万赔偿款,但没有证据支撑的主张,再合理法院也无法支持。遇到事故先冷静,保存好所有医疗记录、费用票据,对鉴定结果有疑问要立即找专业机构复核,而不是等到法庭上才临时抱佛脚。记住,法律保护有准备的人,不是保护"有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