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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事故全责方必须全额赔偿损失-确山律师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确山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最近很多老乡咨询非机动车事故怎么处理,我就用一个刚判的河南确山真实案例,手把手教您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做。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保证您看完就明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725民初329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日10时40分左右,被告陈某驾驶“心爱”牌四轮电动车因驾驶操作不当,在确正公路确山县竹沟镇竹沟街百心安大药房门前非机动车道路段南侧由南向北横过道路时,与道路北侧原告段某驾停的“五羊本田”牌二轮普通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原告段某和陈某受伤。2024年11月5日,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陈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段某被送至驻马店市某医院住院治疗62天(2024年11月3日至2025年1月4日),产生医疗费用87336.54元;原告陈某住院治疗14天(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17日),产生医疗费用5388.47元。被告陈某在治疗期间为二原告垫付费用82288.47元。2025年9月3日,原告段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陈某需赔偿原告段某、陈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3510.59元(已扣除垫付的82288.47元),案件受理费3636元也由被告承担。简单说,法院判被告“该赔的一分不能少”,即使他喊穷也没用!

三、核心观点:遇到非机动车事故,这样做才能保住您的权益!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交警认定谁全责,谁就必须掏钱赔到底,别被“我没钱”忽悠了! 很多老乡事故后怕麻烦、怕对方哭穷,最后自己倒贴医药费。其实法律早给您撑腰了,关键要抓住三个“救命动作”:

  1. 第一时间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
    本案中,交警3天内就出了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全责),这成了法院判赔的“铁证”。现实中,不少老乡觉得“小磕小碰私了就行”,结果对方事后耍赖,您连索赔的依据都没了。记住:所有非机动车事故(电动车、自行车等),只要有人受伤或车损,必须当场报警! 拍好现场照片、记住对方车牌号,等交警来定责。别信对方“私了给点钱”的话——万一伤情加重,您哭都来不及!

  2. 所有票据一张别丢,住院天数影响赔偿
    原告段某住院62天、陈某住院14天,法院直接按实际天数算护理费、伙食费。更关键的是,段某做了伤残鉴定(十级),才额外拿到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很多老乡以为“出院就完事了”,其实:

    • 医院发票、用药清单必须保存好;
    • 如果伤得重(比如膝盖韧带断裂),出院后3个月内去专业机构做伤残鉴定;
    • 误工费按实际停工时间算(本案中段某误工120天,法院认了近2万元)。
      提示:别因对方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就心软!垫的钱只是“预付款”,该赔的总数一分不会少。
  3. 对方喊穷?法院照样判他赔,您别放弃!
    本案被告当庭说“我没这个经济能力”,但法院依然全额判赔。为啥?因为法律只看“谁该赔”,不看“有没有钱”。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

    • 立即起诉!别拖过1年诉讼时效(从受伤日起算);
    • 起诉时把医疗费、误工证明、鉴定报告全交法院,让法官算清楚总金额;
    • 即使对方真没钱,法院也会冻结他的工资或财产,您能慢慢拿回赔偿。
      特别提醒:事故后对方态度再好,也别签“一次性了结”协议!本案中若原告私下和解,段某的伤残赔偿金(8万多元)可能就泡汤了。

最后说句实在话:非机动车事故和汽车事故一样,该走的法律程序一步不能省。您只管安心治病、保存证据,剩下的交给专业的人办。下次骑电动车上路,记得戴头盔、不抢道——安全才是最大的“省钱”!

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件提供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律师。维权路上,您从不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