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签合同谁付钱,政府部门不随便背锅-商水县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623民初704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12月2日,原告商水县永兴某有限公司与被告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签订《巴村镇巴北村室基础设施合同书》。被告将其村室基础设施项目发包给原告承建,包工包料,约定工程总造价150000元,工期20天。2017年12月26日,建设单位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主管单位商水县某乙、施工单位商水县永兴某有限公司三方出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验收意见为合格。同日,三方签署《工程移交表》,原告将合格工程交付被告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核定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0元。因被告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经济困难未能支付。为此,被告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向原告出具了《巴村镇巴北村室院墙基础建设欠款证明》。
法院最后判决:商水县某镇巴北村民委员会必须在10天内付给原告15万元工程款,但驳回了原告对巴村镇政府和住建局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只有签合同的村委会要付钱,其他两个"被告"一分钱都不用出。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签合同的人才要付钱,别被"口头承诺"坑了!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道理很简单:谁和你签合同,谁就该付钱!
原告公司以为巴村镇政府和住建局会出钱,因为听说"上面有口头约定"。结果法院一查合同——白纸黑字只有村委会和公司两方签字,政府和住建局既没在合同上盖章,也没出过钱。按照《民法典》规定,合同就像两个人之间的借条,只约束签字的双方。哪怕村委会干部说"钱由住建局出",哪怕镇政府参与了验收,只要没在合同里写清楚,其他单位就能理直气壮说"这不关我事"。
如果您遇到类似工程欠款问题,记住这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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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先摸清"谁真出钱"
别听口头保证!如果村干部说"镇政府/住建局会拨款",必须让出钱方在合同里明确写上"由XX部门承担付款责任"并盖公章。就像借钱要找真正有还款能力的人打借条,不能光听中间人说"他有钱"。 -
验收时盯紧"签字单位"
本案中镇政府、住建局虽然参与了验收,但法院认为"验收不等于要付钱"。以后干完工程,如果担心甲方(比如村委会)没钱,必须让付款方(比如镇政府)在验收单上写明"本单位承诺支付工程款",否则验收单只能证明活干好了,不能证明钱该谁付。 -
起诉时别"广撒网",重点抓"签约方"
原告同时告了3家单位,结果白花诉讼费!遇到欠款:- ✅ 重点查签约方有没有钱:如果村委会穷得叮当响,签合同时就该要求镇政府作为共同甲方;
- ❌ 别盲目告政府部门:除非合同里明确写了"由XX局付款",否则像本案中镇政府、住建局这种"没签字的部门",法院根本不会判他们赔钱。
最后提醒:工程干完了对方不给钱?
- 第一步:翻出合同,看付款责任写在谁头上;
- 第二步:检查验收单、欠款证明,有没有付款方的盖章确认;
- 第三步:如果只有村委会签字,就集中精力找村委会要钱(比如申请法院查封村委会账户),别浪费时间纠缠其他单位。
记住:合同是白纸黑字的"铁证据",口头承诺再多人作证也抵不过一张没盖章的纸。签合同时多花1小时确认付款方,能省下后面1年的讨债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