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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人员签收货物后拒付货款公司必须买单-商水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商水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都可能遇到类似问题:对方公司派了个员工来签合同、收货,结果钱不给,还说“这人是个人行为,公司不管”。法院到底咋判的?普通人该咋办?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看完你就知道以后遇到这种事该留啥证据、咋维权!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623民初678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商水县某有限公司(简称“某乙公司”)和龚某通过微信联系,龚某用河南某有限公司(简称“某甲公司”)的名义签了商品砼(一种建筑用混凝土)买卖合同。龚某给某乙公司发了某甲公司的税号、地址、开户行信息,还发了盖着某甲公司公章的合同。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某甲公司指定龚某专门负责收货和结算。某乙公司按合同供货后,在2025年3月29日做了个对账单,写明货款总共152820元,对方已付20000元,还欠132820元。某乙公司把对账单微信发给龚某,说“你核对下数量”,龚某回了个“好”。之后某乙公司多次催款,某甲公司却装死不给钱。

判决结果
法院直接判某甲公司10天内把132820元货款付清,还得额外付利息(利息按2025年3月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LPR的1.5倍算,从2025年3月29日开始,直到钱付完为止)。案件受理费1558元也由某甲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公司甩锅给员工?法院说不行!

核心观点就一句:公司指定的人签了合同、收了货、认了账,公司就得认账付钱,别想拿“这是员工个人行为”当挡箭牌!
这个案子为啥赢了?关键就两点:

  1. 合同写死了“龚某是公司指定人”——白纸黑字约定龚某专门负责收货结算,他干这活儿就是代表公司;
  2. 微信“好”字成铁证——龚某对欠款金额回复“好”,等于公司自己认了债,法院直接采信。

很多老板以为“公章没盖全”“合同不完整”就能赖账,但法院看的是实际行为:你让员工收货、结算,还用了公司信息,这就是默认授权!某甲公司想跑?没门儿。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超实用建议)

  1. 签约时盯紧“身份验证”

    • 别光听对方说“我是某某公司的人”。必须让对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写明“某某员工有权签合同”),最好微信发原图(别只看截图)。
    • 重点:合同里一定写清“指定谁收货/结算”!像本案写“甲方指派XXX对货物签字”,等于给公司套上紧箍咒。
  2. 全程留证据,微信也是“呈堂证供”

    • 聊天记录别删!供货后立刻做对账单(写明货品、数量、金额),微信发给对方,加一句“请24小时内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对方回“好”“收到”之类的,就是欠款铁证。
    • 发货单、转账记录统统保存——本案原告靠71张发货单+2万元转账记录,把“货真发了”坐实了。
  3. 催款别拖,拖久钱更难要

    • 发现欠款马上书面催(微信、短信都算),写明“X月X日前付清,否则走法律程序”。超过3年再起诉,法院可能不支持!
    • 对方耍赖时,直接起诉公司,别告个人(本案原告聪明地撤回对龚某的起诉,专攻公司)。公司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有资产才好执行。
  4. 如果你是公司老板,更要防坑

    • 别让员工随便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内部明确授权范围(比如“只有财务总监能签结算单”),避免员工乱承诺。
    • 员工私下签的合同,如果公司没追认,你有权不认账——但一旦你默许收货、结算,法院就视为默认同意(本案某甲公司全程不吭声,等于认账)。

最后敲黑板:做生意,证据比口头承诺值钱一万倍!合同不完整?没关系,微信记录+实际履约行为也能打赢官司。下次遇到“公司不认员工账”,记住这三点:合同写指定人、对账要确认、催款留痕迹——你就能像本案原告一样,让法院把钱“判”回来!

(注:本文仅针对同类案件提供一般性建议,具体纠纷请咨询专业律师。)